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6〕10号)精神,我局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符合我局工作需要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模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组织保障,不断推进制度落实。
二是规范制度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我局经严格筛选、聘任法律顾问,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履职和职责要求,建立法律顾问联络制,便于及时、有效地解决在依法行政中的涉法难题。同时,为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结合省委省政府对“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职责”的要求,法律顾问将在相关合同协议、重大行政处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相关法律事务文书起草,受委托担任相关行政、民事诉讼案件代理等方面发挥作用,为加快推进农业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