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
2016-08-19   作者:   来源:造林处

  为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实现到2020年,全省竹林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竹产业产值年增长9%以上、总产值达700亿元以上的目标。8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闽政办﹝2016﹞130号),主要包括:一是加强竹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扶持开展现代竹业重点县和重点乡镇项目建设,完善竹山道路、蓄水池、滴(喷)灌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降低生产成本。以改造低产低效毛竹林和培育丰产中小径竹林作为重点,按照材用、笋用、笋材两用等不同培育目标,建设一批丰产竹林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省丰产竹林面积达750万亩、亩均收益达1500元以上。二是促进竹林可持续经营。严格保护毛竹林中的散生天然阔叶树,提倡竹阔混交,通过合理留养、套种阔叶树等方式,逐步提高竹阔混交林比重。充分利用竹林林间空地,补植套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2017-2020年,对符合条件的从造林绿化专项资金中每亩补助500元。鼓励发展竹林林下种养业,对符合林下经济扶持项目条件的,优先安排资金补助。三是大力发展笋竹精深加工。继续扶持开展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建设,对列为示范县(市、区)的,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产品展示展销平台,以及对开展森林认证、争创品牌、上市融资和企业引进关键技术设备的补助。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符合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政策要求的农林产品精深加工投资项目,优先享受补助政策。对符合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条件的笋竹加工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纳入补助政策范围。力争到2020年,全省年产值5000万元规模以上的笋竹加工企业达50家,其中年产值1亿元以上达20家。四是支持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鼓励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建立技术研发联盟或引进专利技术。支持争创品牌,对被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单位或被新核准为国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由省驰名商标奖励专项资金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的,从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奖励。五是鼓励经营模式创新。鼓励发展竹业专业合作社,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纳入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政策范围。将山地田园作业(管理)机、山地果(茶)园轨道搬运机、电烤笋烘干机及粗加工常用机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支持鲜笋、竹材就近简单加工,对笋竹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支持龙头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2017-2020年,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笋竹类龙头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六是推动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鼓励建设竹文化馆、竹工艺品一条街、竹文化公园、竹种观赏园等,全面提升竹子的生态、文化、旅游等功能,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积极开发竹观光、竹保健、竹体验、笋美食等系列生态旅游产品。充分利用竹林景观资源,开发建设“森林人家”、“竹乡农家乐”等竹生态特色旅游项目,增加农民收入。七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17-2020年,省级以上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建设、竹业重点县和重点乡镇开展丰产竹林培育示范基地建设,做大做强竹产业。(造林处)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