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近日,省财政厅按照“5个有”要求,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下达1.43亿元,支持各地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
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0元标准安排,用于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垃圾分类等,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央苏区县补助标准上浮20%。
福建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置”模式。2018年以来,省财政厅已累计下达资金 7.1亿元,支持全省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购置配备垃圾转运车,并建立起农村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目前,全省已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