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8月22日讯(陈俊杰) 22日,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于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8月起,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通知》,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基础制度和机制的落实情况、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等。其中,在执法基础制度和机制的落实情况方面,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情况,以及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情况;在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方面,将重点检查遵守行政执法程序情况、行政执法裁量制度落实情况、推进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强化行刑衔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等;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方面,将重点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等。
根据安排,此次检查分为自查自评阶段、抽查阶段、迎检阶段等三个阶段,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投诉举报记录、查阅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检查、走访行政相对人、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而在具体的检查过程中,还将按照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查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一是检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并依法公开的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性问题;二是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树立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