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4日讯( 许雅玲 林荣义 王江霞)为推进“质量安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的实施,日前,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出台《泉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福州市后,全省第二个出台农业品牌评选管理办法的设区市。
据了解,泉州现有安溪铁观音、永春芦柑、永春白番鸭、崇武鱼卷4个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以及日春铁观音、八马铁观音、聚富永春芦柑、茶油奶奶山茶油、阿一波紫菜等17个省级名牌农产品。根据《办法》,到2025年,全市将完成100个知名农产品品牌建设任务。
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每年评选认定五个
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泉州市某一特定区域内,基于某一农业产业集群所形成的具有相当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等优势的某一农产品或某一类农产品的集体品牌。“十四五”期间,泉州每年将评选认定五大“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申请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应具备七方面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拥有者或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法人或组织;
●申请者及其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须具有良好的维护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能力、业绩,有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保护措施和扶持政策,能有效监管所属区域内使用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相关产品质量;
●产业集聚明显,在特定生产区域内有一定规模的“一乡一业”生产基地(其中核心基地不少于30%),已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已形成一批名牌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其销售产值占产业集群类同类产品总销售产值的30%以上;
●生产地区自然环境和人文历史独特,有一定的生产传统、生产规模和文化传承;
●近三年内未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或质量安全事故,具有良好的品质和美誉度、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发展空间,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产业服务配套功能较为健全。已建立较大规模的产业专业市场或营销网络,吸引国内外采购商或销售商前来采购或交易;已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产业内的企业开展有效的产品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已建立信息服务网络,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或电子商务服务。
市级知名农产品品牌 每年评定10个以上
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是指在泉州市辖区内生产的农产品,其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十四五”期间,泉州每年将评选认定10个以上“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申请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应具备七方面条件——
●申请人具有独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或社团法人资格,注册地址在泉州市辖区内;
●在泉州市辖区内注册商标归申请人所有,且商标注册已满两年;
●在泉州市辖区内生产,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基地,批量生产已满三年,形成合理的种养殖规模或生产规模;
●采用国家、行业或省、市等标准进行农业生产,有规范的生产技术标准,建立稳定的质量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和质量追溯制度,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并达到市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产品应通过有资质机构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之一,并在证书有效期限内,或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质量稳定,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不良记录;
●产品具有明显的区域优势和特色,市场销售量、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在当地农业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类的初级农产品年销售额必须分别达到25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初加工农产品年销售额必须分别达到3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1500万元以上。
今年评选认定工作即日起启动
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至3月31日,泉州将开展2021年度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从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粮油、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中,评定至少五大“2021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十个以上“2021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泉州市品评委对初审名单进行复审,形成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认定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对通过评选认定的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分别授予“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称号,颁发品牌匾牌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