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三农网福州4月1日讯 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监督检查时间从4月1日持续至12月31日。
《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及时消除含兴奋剂药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着力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等大型体育赛事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方案》显示,福建省药监局成立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专班,制定检查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形成协同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明确了相关处室责任分工、时间要求,细化检查任务,规范含兴奋剂药品注册申报、生产、经营、网络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
《方案》采取“企业自查+省局监督检查”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要求企业应在3月31日前完全自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4月1日起启动监督检查,到今年12月31日完成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部署情况、主要成效、案件查处和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等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报国家药监局。
《方案》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监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把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抓实抓细。要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含兴奋剂药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惩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朱军伟 林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