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及《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因福建莆田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收回福建莆田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GSP认证证书编号 |
1 | 福建莆田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FJ04-Aa-20160255 |
2 | 福建南平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FJ09-Aa-20140118 |
3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FJ08-Aa-20140048 |
特此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