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根据省局党组工作部署,全省药品流通监管以防范风险为核心,强化药品流通质量监管,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药品质量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对药品流通企业进行集中整治。自从山东疫苗事件发生以来,为了进一步解决药品购销渠道混乱等问题,全面规范我省药品流通秩序,提升我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局下发了《全省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从2016年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主要对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过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国家总局94号公告发布后,我局又对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根据要求,全省248家药品批发企业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了自查与整改报告,有4家企业未及时提交自查与整改报告。此次企业的自查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储存药品部分时段温湿度超标,二是个别企业销售药品时未及时开具发票,三是个别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对个别销售对象采用现金结账方式。从2016年6月份开始,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凤祥亲自带队,组织了3个检查小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飞行检查,分别对福州、厦门、龙岩、漳州、泉州等地约67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目前已撤销GSP证书2家,并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采取了收回GSP证书的风险控制措施,并指定企业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立案调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创新日常监管工作举措。深入实施“月查季报”日常监管工作新机制,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下发了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工作方案,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出台《药品批发企业跨设区市设置仓库许可标准》,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起草了《药品经营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指导意见》,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
二、积极参与医改工作,确保用药安全
加大对中标药品的抽查力度。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我局于2016年4月15日赴三明市对三明地区药品中标品种进行监督抽样,分别到三明市第一医院、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明市第五医院以及三明鸿福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惠明医药有限公司、三明鹭燕医药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随机抽取30个品种,经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院检验,受检药品全部符合规定(除两批次样品因无法购买到对照品进行部分检验外,其余均为全检)。据省属公立医院反映,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醇注射液(250ml:50g)出现结晶现象,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通知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院派员到省立医院和福建中邮恒泰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抽样,该品规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二部检验,检验结果符合规定,检验结果及时报送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代号为“防风行动3”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飞行检查和监督抽验专项行动。为切实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和招标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防范安全风险和隐患,我局于2016年6月中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代号为“防风行动3”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标药品飞行检查、抽验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一直”(不事先通知,不透露检查信息、不听取一般性汇报、不安排接待、直奔被检查单位)的方式,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和招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总抽样数量为500批次。一是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抽验。任务量为400批次。二是招标药品专项抽验。任务量为100批。实际在11家生产企业,19家经营单位和32家医疗机构,共抽样中药材、中药饮片403批次,新一轮中标药品105批次。目前,所抽样品正由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过程中。检验结果后,将由省局统一对外公开,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通过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标药品飞行检查、抽验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质量风险,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一批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确保我省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标药品质量安全和公众用药安全。
协助省医改办做好医改相关工作。按照省委尤权书记的批示,省医改办组织对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保障供应情况进行调研,我局积极派员参加,并参与调研后情况报告的座谈讨论。对省医改办制订的各项医改工作文件征求意见时,能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予以回复。积极参与省医改办部署的其他工作。
积极协助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2016年以来,我局按时派员参加省药品集中采购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相关问题,积极派员参与了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督查工作,分别对福州片区(含省属)、平潭片区、宁德片区、南平片区在新一标药品的目录更新情况、配送到位情况、药品质量情况、医院的药款结算情况进行了督导。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在药品流通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及飞行检查,加大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力度,提升全省药品流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在药品使用环节,着力强化对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的检查,确保医疗机构所采购使用药品质量。
二是强化示范带动。拟在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创建活动(“双十百佳”药品经营企业示范创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确保企业持续依法规范经营。
三是做好医改工作。注重对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的质量监管,确保供应的中标品种质量。加大对低价药品的抽验力度,重点关注价格倒挂的中标品种,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抽验对象,一旦发现低价中标药品出现象质量问题,就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注重不良反应监测,加大监测力度,强化日常监测管理,特别是对低价中标药品要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确保中标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