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福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福州市支队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4月13日-14日,支队副支队长林绍义一行到长乐区、福清市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开展调研。
督导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当地渔业执法部门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对两个区县的水产养殖企业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了长乐区文岭镇盛旺养殖场、福清市华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水产品养殖企业,特别是对各家水产养殖企业是否存在使用违禁药物、假劣兽药、人用药品行为,药房是否存放假劣兽药,“一品一码”可追溯系统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查看,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林绍义表示,在接下来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要积极创新改革工作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督导落实,严把产地准出关,切实保障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