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表彰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荣获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至此,已连续十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三年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立足海洋与渔业实际,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压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多次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提出要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要求,不断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营造出“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二是注重把握政治方向,着力增强文明创建思想内涵。始终坚持文明创建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精神状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注重涵养人文精神,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注重厚植人文精神土壤,用人文精神积聚文明创建底蕴,用文明素养彰显文明创建内涵,努力为海洋与渔业履职提质增效、建设模范机关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四是注重履行社会责任,着力弘扬文明创建时代新风。注重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夯实文明创建的大爱土壤,努力在志愿服务、帮扶共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弘扬时代新风、传递正能量中彰显责任担当,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中贡献海洋与渔业智慧力量。五是注重结合业务工作,着力彰显文明创建海渔特色。紧紧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目标,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文明创建推动履职工作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履职体现文明创建成果。六是注重优化工作环境,着力营造文明创建良好氛围。把创建文明和谐的机关环境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坚持硬件和软件一起抓,积极打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团结和谐、文明高效的海洋与渔业机关。
成绩属于过去,奋斗赢得未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牢固树立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以此次荣获“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提升机关文明建设水平,在服务工作中心、服务基层群众中展现海洋与渔业机关的新形象、新作为,为落实建设“海洋强省”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证,为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