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起,泉州市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辅助船,都将进入伏季休渔期。
5月1日上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各督导组和工作组分赴沿海县(市、区),深入渔港、澳口等渔船集中停泊地,督促检查渔船回港休渔情况,截止中午12时,全市2211艘应休渔船已全部在港休渔。
伏休期间,泉州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将加强港口监管和海上巡查,并适时组织区域性的专项执法联合行动,重点打击冰鲜杂鱼交易、“绝户网”、涉渔“三无”船舶,共同维护伏休秩序。各地将加强港口的监督检查,实施“依港管船”、“定人联船”的措施,将不按规定伏休的渔船、钓具作业渔船和过户期间渔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严防渔船违规出海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