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级财政下达4375万元,计划带动地方投入2.2亿元,支持在全省近岸海域和海岸带集中开展垃圾的清理、转运和处置,打造整洁海滩和洁净海面。
为守护碧海银滩,省委省政府将“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列入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省创新建立海漂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并首次设立省级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资金,连续3年按海岸线长度对沿海地区予以奖补。
“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2018—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污染防治相关支出698亿元。其中,2020年237亿元,比2018年增长15.46%。
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3月,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并细化分解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省财政积极统筹各类生态环保资金,2020年下达145.11亿元省以上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全力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在当年开展的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我省被评为优秀。
创新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2018年初,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成为全国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6个试点之一,获中央财政20亿元资金支持。项目总投资120.91亿元,涉及5个设区市共29个县。我省建立了由省财政厅牵头的九部门齐抓共管的省级联席机制,并创新“整体谋划、资金整合、综合施策”举措。目前,项目完工率达100%,一批精美的“山水画”重现。2020年,项目在财政部绩效评价中获唯一优秀等次;“将乐经验”在国务院第七次大督察中获表扬并向全国推广。
探索构建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武夷山国家公园是全国十个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之一。在财政部等有关部委指导下,我省立足财政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解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的保护与发展矛盾。将拟组建的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作为省本级的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累计下达5.91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公园管理局组建和整合。创新项目建设和生态补偿相结合的资金安排方式,用足用好2亿元中央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配套省级资金1亿元,引导市县投入2亿元,建设武夷山国家公园智慧管理平台、燕子窠生态茶园等18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样本。此外,实施自然人文资源保护补偿补助机制,建立健全11项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机制,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
积极争取竞争性项目中央资金支持。在获得财政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支持的基础上,2021年我省积极争取竞争性评审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其中,龙岩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总投资3.26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5亿元;入选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4个,总投资20.86亿元,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2亿元;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年总投资78.61亿元,争取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0亿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