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东山县市场监管局“三前移”规范执法办案
2016-08-25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是指导前移。针对案件办理不规范、认识不统一问题,召开行政处罚案件查办指导会,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重点和难点进行释义、梳理和剖析,对新法律法规知识及时进行更新,增强办案人员间的业务交流,统一办案理念。

  二是制度前移。融合原工商、食药监、质监的办案程序,研究制定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细则,明确细化各科室、所执法办案的职责划分,进一步规范案件流转程序。克服法律文书由办案人员手工填写可能存在错填、漏填、识别困难等问题,探索试行工商案管系统在食药监、质监领域的应用,及时制作规范文书,明确了操作流程及正确范本,保证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化。

  三是监督前移。改变以往的“事后监督”模式,把监督延伸到事前、事中。积极发挥法制员初审、案审会复审机制作用,采取案件自查、个案评查、定期抽查和回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案件自我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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