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又一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在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获救。
这天上午,泰宁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接到泰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电话,收到村民送来的穿山甲一只,野动站负责人了解后立即前往查看。据了解该穿山甲重量约为3斤,为近成体,系大龙乡村民梁福应在泰宁县大田乡的马路上发现的,当时该穿山甲正匍匐在马路上无法前行,因为围观人员较多,怕出意外,便将其带到泰宁交给公安部门。
野动站负责人第一时间就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检测,没有明显的外伤,并作了初步检疫处理。经过观察、救助、评估,这只穿山甲符合野外放生条件。于是泰宁县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前往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放生。峨嵋峰国家自然保护区负责人表示将利用布设的红外线相机,对保护区内野生动物的个体数量、种群分布、生态行为等进行监测和拍摄,重点监测调查野生动物的活动情况,从而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资源利用提供重要参考。
据悉,在世界环境日(6月5日)当天上午,泰宁县就已解救了一只重达3.5斤的穿山甲。短短二十几天时间,泰宁县林业局就收到了热心群众救助的两只国家级一级野生动物穿山甲。
近年来,泰宁县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提升生态保护意识,加大野生动物保护,促进生物多样发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打乱捕滥猎行为,营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据初步统计,近3年,全县共救助放生野生动物37余只(羽),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只,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1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