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针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省药监局联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零售药店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情况开展突击督查。
检查采取不事前告知的方式,以设立在商场、车站、大型社区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的零售药店为督查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进店顾客佩戴口罩、测温、验码落实情况,员工健康管理措施,“一米线”设置,购买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上报等五项防控要求,先后督查了晋安、鼓楼、台江、仓山等多家药店,对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并通报辖区市场监管局跟踪督查落实。
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了对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强化监测预警,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落实药店“两抗一退”药品购买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及早发现疑似病例,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