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非标准燃油 福州一船舶被罚万元
2021-08-08   作者:叶智勤 吴祥林   来源:福州晚报

去年12月,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在某水域巡航时,依法对一船舶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使用燃油含硫量快速检测设备对该船抽取的燃油样品进行检测,显示硫含量为221.06mg/kg,该船涉嫌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

执法人员将抽取封存的燃油样品送至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正式检测。根据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船送检燃油样品实际硫含量为264mg/kg,不符合当前国家推行的国六燃油标准(硫含量小于10mg/k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执法人员对该船处以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叶智勤 吴祥林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