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获悉,省教育厅等十八个部门决定于9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四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将评选第四届“福建励志先锋”人物10名、提名人物10名。
本次活动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普通班)、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在成长成才过程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或典型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
11日获悉,省教育厅等十八个部门决定于9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四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将评选第四届“福建励志先锋”人物10名、提名人物10名。
本次活动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普通班)、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在成长成才过程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或典型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