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质的飞跃,但也面临诸多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农业资源过度开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等一系列问题需高度重视。在我国农业资源环境已经亮起了红灯的大背景下,要把资源环境恶化势头压下来,让透支的资源环境得到休养生息,同时满足居民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需求,就必须端好生态“饭碗”,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生态友好型农业是一种比较宽泛的农业生产体系概念,其核心内涵是遵循生态规律,运用生态环保型农业生产技术,注重农业资源集约使用、环境污染有效防治和农业生态系统保护,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已逐渐“热”起来。对此很多人都有直观的感受。比如,走进超市就会发现,现在有机蔬菜、有机粮等绿色产品的专柜越来越多了,很多品牌农产品都把无农药、有机肥作为宣传卖点。又如,一些农业基地的温室中,通过采用滴灌和喷灌的水肥一体化工程,生物天敌和物理防控病虫害、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措施,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产量的同时,大幅减少了水、肥和农药的使用。
然而还要看到,目前生态友好型农业尚未成为主导的农业发展模式,甚至还面临诸多困境。如,缺少劳动力、成本高、收益不稳定等现实因素影响了农民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的积极性;现有政策体系对农户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的激励不足等。“十三五”时期,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尚需多轮驱动,多策并举。
首先,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规模化是高效生态农业的前提,否则就难以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高效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经济效益也就不可能提高。目前,农业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大量出现,为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不少地方的种养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经济,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初步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这方面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应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主体力量,示范带动生态友好型农业大面积推广应用。
其次,完善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户转变生产方式。一方面,完善和严格落实农业资源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形成对农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有效规制;另一方面,建立农业生态补偿制度,让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个人和组织尝到“甜头”。
再次,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与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紧密相连,仅靠某一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要通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农产品和食品市场的监管等一系列措施,把过量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尽快减下来,把超过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生产切实退出来,把农业废弃物转化成为资源和财富,把土壤改良好,把受损的生态环境逐步修复治理好,把耕地、水资源等农业发展的根基和命脉坚决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