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莆田市涵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与三江口海事处在木兰溪入海口处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补偿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由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出资采购的6.5万尾黑雕鱼苗放流入海。
活动现场,涵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清点流放苗种数量,查看鱼苗健康状况,指导案件当事人规范投放鱼苗。莆田市涵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苏珍水表示:“采取这种‘以补代罚’方式,既能教育警示案件当事人,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效果,又能及时补偿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
据悉,2起非法捕捞案件由涵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区公安分局联合查处,因案件情节比较轻微,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承担修复责任,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要求案件当事人共同承担2万元生态修复赔偿金,用于海洋生态环境补偿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