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为控制捕捞强度,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经专家审定,我厅制定并公布了大黄鱼等29种《福建海域主要捕捞种类最小可捕规格名录(试行)》(名录具体网址)。
在目前渔政执法检查实践中,按照捕捞渔获物幼鱼比例的规定难以操作,《名录》的公布为渔政部门的执法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渔业资源养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由于我省海域濒临东海和南海以及台湾海峡,水产资源比较丰富,种类繁多,海洋捕捞渔获物是我省主要的水产品来源,要让社会公众认识全部海洋生物不现实、也不可能。《名录》公布,能让社会普通公众逐步认识、熟悉福建海域区域主要捕捞种类,并共同参与到保护海洋渔业资源行列中,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