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正式成立。这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福建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福建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药监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数字办、省药监局等15家单位。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承担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福建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工作的成立,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多方联动,将为强化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提升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统筹推进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