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文〔2016〕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省竹林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竹产业产值年增长9%以上、总产值达700亿元以上的目标”。
为实现这个目标,《通知》提出了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包括了:加强竹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竹林可持续经营;大力发展笋竹精深加工;支持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鼓励经营模式创新;推动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通知》提出“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现代竹业重点县和重点乡镇项目建设,扶持竹山道路、蓄水池、滴(喷)灌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丰产竹林示范基地,到2020年丰产竹林面积达到750万亩、亩均收益在1500元以上。
福建鼓励利用竹林林间空地,补植套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对符合条件的从造林绿化专项资金中每亩给予补助500元;鼓励发展竹林下种养业,对符合林下经济扶持项目条件的,优先安排资金补助。
“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建设,加强培育竹产业龙头企业提出到2020年,全省年产值5000万元规模以上的笋竹加工企业达50家,其中年产值1亿元以上达20家。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产生的费用,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30万元的奖励。
《通知》明确将竹业合作社列入财政补助范围。将竹农竹山作业以及粗加工常用的机械纳入农机补贴,对收购专业合作社或竹农大户牵头组织进行简单加工的初级笋竹产品和加工剩余物的享受相关电价和税收优惠政策。笋竹类企业在2017-2020年间,进入上市辅导期按茶叶等农业企业上市扶持政策,省级财政给予奖励100万元。同时,支持探索利用竹林经营权收益开展抵押贷款业务,增加竹农的融资渠道,加大竹业开发投入。《通知》鼓励建设竹文化馆、竹工艺品一条街、竹文化公园、竹种观赏园等,全面提升竹子的生态、文化、旅游等功能,鼓励充分利用竹林景观资源,开发建设“森林人家”、“竹乡农家乐”等竹生态特色旅游项目,推动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017-2020年,福建省级以上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竹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竹业重点县和重点乡镇开展丰产竹林培育示范基地、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建设,以进一步做大做强竹产业。
福建竹林面积达1600多万亩,居全国首位。竹业是福建林业的一大特色、一大优势,既是一个富民产业,又是一个生态产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抓手。《通知》的出台对加强对全省竹产业发展的指导,积极培育竹产业经济新的增长极,进一步推动福建竹产业转型升级上新水平,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