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三农网福州12月3日讯 日前从福建省药监局获悉,该局决定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经营使用非法医疗设备专项检查。
据了解,专项检查以有涉案或被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医疗设备维修单位)和使用单位,民营医疗机构,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和进口医疗设备经营企业等为重点对象,以进口医疗设备,转让、捐赠医疗设备和租赁医疗设备等为重点品种。
就专项检查,省药监局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围绕重点,精准监管,围绕重点产品和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三要严格执法,形成震慑,要求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及时彻查,决不姑息。通过严格执法和案件查办,形成对非法经营和使用医疗器械行为的震慑;四要强化联动,确保实效,强化上下联动,发现重大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上一级监管部门报告;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卫健、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朱军伟 林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