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德化法院:画好司法“同心圆” 擦亮生态“金名片”
2021-12-10   作者:徐晓璐 孙志培 方芳   来源:中国福建三农网

中国福建三农网德化12月10日讯 德化县山清水秀、绿意流淌,福建省第二大山脉戴云山脉绵亘全境,森林覆盖率78.4%,空气质量接近国家一级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位居福建省前列、泉州市首位,拥有7块“国”字号生态旅游品牌,入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是国家生态县、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近年来,德化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德化县域生态优势,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致力画好司法“同心圆”, 擦亮生态“金名片”。

召开专题研讨会,谋划提升生态司法保护

为谋划工作思路,11月25日,德化法院召开生态司法专题研讨会,梳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存在的短板与弱项,明确下阶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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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召开生态司法专题研讨会

会后,该法院出台了《德化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决策部署,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十条具体举措,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延伸司法保护领域,努力打造司法生态保护的“德化样本”。

开展联席座谈会,健全共治共享机制格局

为健全生态保护共治共享格局,12月7日上午,德化法院联合该县生态环境局就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工作举行座谈交流,双方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探索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拓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共享格局等方面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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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与德化生态环境局召开联席座谈会

当日,德化法院与该县林业局还实地查看了补种复绿基地的建设情况。据悉,该基地建成后将用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被告人履行补种复绿义务,既有利于敦促被告人修复生态环境,同时将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和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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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与德化县林业局实地查看补种复绿基地建设情况

扎实推行河长制,弘扬生态司法保护理念

为切实履行“河长制”职责,12月7日下午,德化法院领导黄小康、林金盛在德化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曾华基的陪同下,到彭村水库、浐溪流域国宝乡段开展巡河和监管工作,对河流水质、日常管护及周边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并前往河湖长制科教馆参观河长制主题公园及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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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开展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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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河长制主题公园及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标准化建设

多样化生态保护,探索自然遗产保护路径

结合德化窑作为“宋元泉州”22个遗址点之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契机,德化法院积极探索“生态司法审判+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品牌创建,在深入调研屈斗宫窑址及尾林-内坂窑址的基础上,12月9日,德化法院领导黄小康、林金盛深入月记窑再调研,了解遗址保护和利用现状,为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贡献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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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月记窑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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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指导安全生产与生态司法保护工作

近年来,德化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努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5年来,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1件,其中,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狩猎罪6件11人;在10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适用“补植复绿”机制,督促被告人将510亩补种义务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的不稳定因素;联合德化县检察院、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构建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开展“清水蓝天”、“铁腕行动”、陶瓷行业整治、水环境治理风险预测、普法咨询等专项行动13场次,有效守护美丽乡村“高颜值”,共筑良好的瓷都生态绿色屏障。(徐晓璐 孙志培 方芳)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