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渔业执法机构多措并举提升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水平
2022-01-07   作者:金素珍   来源: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的需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我省渔业执法机构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救护和执法监督工作,同时做好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推进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331人次,执法联动687次,检查经营单位2176个(次),检查经营场所1716个(次),救助、处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44起,涉及物种有中国鲎、海龟、海豚、江豚、水獭等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350只(尾)。主要采取措施:

一是开展广泛普法宣传。各地渔业执法机构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中华白海豚保护宣传日、全国放鱼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执法船艇和LED屏、微信公众号,在公共场所展示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倡议书、宣传材料,面对面宣讲普及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签订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承诺书等各种方式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普宣传活动。全省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763次,进校园举办科普讲座10场次,宣传教育群众10多万人。联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晋江市设立全省首个中国鲎保护科普宣教点。为宣贯新修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总队精心组织编印宣传折页和我省有自然分布的新增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中国鲎、海马宣传海报,以及宣传钥匙扣、环保袋等各类宣传材料80000份,发放全省宣传使用。通过创建二维码群众只要用手机扫一扫就能轻松查询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及时举报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组织救助处置。今年以来,我省海域频发闯网、搁浅或误捕江豚、海龟等各类水生野生动物的事件。各地执法机构每接到群众报告,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护,精心养护受伤水生野生动物,并严格按照《福建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活体水生野生动物及时予以治疗和放生,对已死亡的动物视情况或加工制作成标本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各地渔业执法机构结合辖区水生野生动物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强对表演展览场馆、酒店餐饮等经营利用场所和饲养繁育场所的执法检查,采取多层级、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积极主动与公安、海警、检察等部门配合,探索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今年以来,渔业部门共移送各类涉嫌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9起。

四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修订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从原来的48种类增加至302种类,保护物种的大幅增加给执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总队及时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梳理出水生物种部分,印制成小册子,分发全省执法人员使用;举办培训班,对新名录和新时期执法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解读,全省1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 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