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
2022-01-13   来源:漳州市林业局

漳州地处“闽南金三角”,山海结合,气候宜人,素有“花果之乡”的美称。全市林地面积85.6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6.41%,森林覆盖率64.78%,森林蓄积量5052.6万立方米。近年来,漳州市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称号。

“十三五”期间,在漳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全市林业系统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作为,主动融入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建设,着力实施“十大工程”,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质生态服务产品的需求上取得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关键期,也是漳州市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继往开来的机遇期。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福建省林业局和漳州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漳州市林业局在衔接国家《“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等基础上,根据《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组织编制《漳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紧扣全方位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超越主题,谋划“十四五”林业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等。《规划》是漳州市各级政府引导和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林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建设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市林业系统贯彻落实漳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目标,积极作为,林业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精准落实七大任务,重点实施十大工程,林业生态建设和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森林覆盖率64.78%,森林蓄积量达5052.6万立方米,实现“双增”目标,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和指标、目标(详见表1),为“十四五”时期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深化林改,完善机制

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逐步向林业投融资、优化林权抵押贷款、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等转变,“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林权收储机构5家,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24家,累计达799家,经营林地面积1.67万公顷。稳步推进林地占补平衡改革试点,继续推行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补充林地建档1313.33公顷,指导和协调异地有偿调剂933.33公顷,实现森林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丰收。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与全省同步通过国家验收,省属国有林场数量由20个优化整合为16个,县属国有林场由16个优化整合为4个,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保生态、保民生改革目标达到预期。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目标超额完成,东山县等4个试点县累计投入资金6263万元,完成赎买面积1506.67公顷,完成计划目标的113%。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机关服务质效显著提升,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加强。共梳理调整权责事项229项,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100%。 (二)保护有力,修护有效

广泛开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宣传,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对漳江口、九龙江口等沿海重要河口和海湾湿地的生态修复,争取财政补助资金1690万元,补植红树林面积达469.67公顷。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编制《漳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参与整合优化的自然保护区、各类公园57处、66640.19公顷,整合优化成39处、62731.1公顷。落实生态公益林保护和补偿机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试点范围的5.73万公顷天然商品乔木林林分实施停伐补助。截至2020年底,全市天然林保护面积达18.00万公顷,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4.56亿元,年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29.80万公顷。全面落实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决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收容、疫源疫病监测行动,全面完成省下达198家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养处置工作,持续抓好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养转产后续处置工作。 (三)绿化国土,共建共享

启动实施“百城千村”“百园千道”“百区千带”等“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突出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等“三带一区”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大力推进“三沿一环”森林质量提升景观带、“两带一窗口”绿美景观示范项目及村庄绿化等重点项目。全市累计完成造林绿化5.9万公顷、森林抚育10.08万公顷,均超额完成责任目标,全市森林蓄积量5052.6万立方米,比“十二五”末增加1065.6万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64.78%,比“十二五”末提高1.2个百分点。加强沿海基干林保护,推进林带修复工程、断带造林工程和纵深防护林体系工程,投入财政资金4785万元,完成沿海基干林带建设0.84万公顷。圆满完成了国家储备林基地和特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完成珍贵树种造林0.45万公顷,建设珍贵树种示范区6个,建成速生丰产林18.39万公顷。2016年荣膺“国家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2019年实现“福建省森林县城”全市全覆盖,2020年蝉联“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功创建“福建省森林城镇”2个,“国家森林乡村”46个、“福建省森林村庄”87个。 (四)培育产业,助力脱贫

产业规模再创新高,全市林业总产值由2016年的656.7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880.2亿元,增长了34%。“十三五”期间,重点扶持水仙花、兰花和三角梅“三朵花”,抓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动花卉交易市场和电商平台建设,进一步巩固扩大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优势。至“十三五”末,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2.34万公顷,全产业链产值达335.2亿元,销售额114.8亿元以上,进出口0.9亿美元,年产值及销售额居全省首位,花卉产品出口至欧盟、美国、韩国、马来西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国最大的盆栽花卉出口基地。形成以漳浦、平和、华安等三个林业产业园为龙头的林产加工新格局,培育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56家省级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竹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南靖县于2018、2020年两个年度被列为省级笋竹加工示范县,竹加工、笋加工成为带动林农增收的重要途径。成立全省首家市级林下经济产业协会,发展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3.07万公顷。全市依托林业资源优势推进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助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达408人次,积极推进发展林下经济助推精准扶贫示范工作,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 (五)弘扬文化,强化宣教

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广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漳州市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对全市6792株古树名木、62个古树群落的进行动态监测保护。培育漳州特色生态文化,整合提升324国道沿线花卉资源,全面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产业走廊建设。组织开展全民植树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造林绿化氛围,树立全社会造林护林的生态意识。创新生态文化传播形式,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建设,开展政务访谈和热线栏目,举办“湿地日”“爱鸟周”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六)夯实基础,保障发展

完成林业站本底数据调查,全面摸清机构队伍、职能等基础数据。加大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力度,新增12个国家级标准化林业站、24个省级林业站服务能力站。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每年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完成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完善林业防灾减灾体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体系,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推进福建天柱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区位林业有害生物防御工程,稳步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31起,受害森林面积114.72公项,分别比“十二五”时期间下降50%、83.1%,未出现人员死亡和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防治林业有害生物4.65万公顷,完成松材线虫病林地采伐改造1300.00公顷,并通过省政府下达的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考核,实现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成灾率均低于省控指标3‰。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实施林业科技项目攻关6项,承办省级以上林业科技推广项目23项,完成省级地方标准制定项目1项。强化林业科普和技术服务,加大科技特派员支农力度,组织开展“林农点单专家送餐”等林业科技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坚持依法治林,组织宣传贯彻林业法律知识,积极开展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涉林刑事、行政案件查办,收缴非法营运木材3800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4310.36万元。

表1  “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完成一览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末 实际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0年 完成值

属性

森林覆盖率

%

63.58

62.70

64.78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3987

4289

5052.6

约束性

林地保有量

万亩 (万公顷)

1223.87 (81.59)

1217 (81.17)

1284 (85.60)

约束性

湿地保有量

万亩 (万公顷)

171.0 (11.40)

208.8 (13.92)

208.8 (13.92)

约束性

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

万亩 (万公顷)

26.7 (1.78)

83.8 (5.59)

83.8 (5.59)

约束性

天然林保有量

万亩 (万公顷)

280 (18.67)

280 (18.67)

270 (18.00)

预期性

其中:国有天然林保有量

万亩 (万公顷)

33.23 (2.22)

33.23 (2.22)

31.00 (2.07)

约束性

森林生态服务价值

亿元

800

1045

1045

预期性

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

%

80

87

84

预期性

义务植树尽责率

%

85

86

97.8

预期性

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50

55

55

预期性

林业产业总产值

亿元

607

650

880

预期性

备注:森林资源数据由漳州市林业局资源站提供,采用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数据。


二、“十四五”林业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五年,更是我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当好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先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入新阶段,我市林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发展机遇 1、建设生态文明赋予林业高质发展新使命

福建省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为闽亲自擘画了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对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全面战略部署。美丽中国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林业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要支柱。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省生态省建设,赋予了林业新机遇新使命新征程。今后五年,中国生态文明进入新时代,福建省林业发展进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漳州林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谋好篇创造了新契机。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林业发展新作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林业既是国家重要的公共事业,也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在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林业承担起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创造绿色财富、繁荣生态文化的重大使命,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漳州的“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基本市情,决定了林业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十四五”时期,漳州林业要立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实施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开展兴产业、优生态、传文化、助增收行动,进一步筑牢了乡村振兴的“绿色根基”。 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孕育林业发展新机遇

2020年习近平主席宣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彰显了我国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力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党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表明发展林业产业是应对气候变化、如期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关键举措。“十四五”是福建省碳达峰的关键期,将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部分地区率先达峰,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将给漳州市森林固碳增汇,低碳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4、建设富美新漳州拓展林业发展新任务

中共漳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改革开放持续深化、社会文明持续进步、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的发展总目标。根据《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规划期内聚焦生态文明,打造高素质高颜值的美丽漳州,实施蓝天碧水净土碧海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突出加强九龙江流域等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漳州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对规划期内我市林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 (二)存在的不足和挑战

当前,我市林业发展仍然面临着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繁重、森林质量总体不高、产业潜力深挖不够、林业基层建设和林业科技支撑薄弱等不足。 1、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任务依然繁重

生态保护上存在投资渠道少、林地管理难度大、灾害防控难度大等问题。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制约我市林业生态保护;受资源开发和城镇扩张等影响,各类建设用地明显增多,森林生态空间被大量挤占,特别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占、边占边批、少批多占的问题仍然存在;此外,我市有马尾松林分总面积10.23万公顷,其中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的面积达7.69万公顷,占75.11%,从外地流入我市的松质包装材料疫源风险大、来源范围广,增大了松材线虫病防控难度。 2、森林资源质量和管护水平有待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实现了森林蓄积量、覆盖率双增长,但森林质量总体不高,一是全市低质低效林分仍占一定比重,整体经营水平仍较粗放,单位面积平均蓄积量只有4.1立方米/亩;二是大规模种植速生树种造成林分结构较单一,纯林多混交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林地的生产力未得到充分利用,尤其是桉树纯林占比高,一些区域集中连片栽培;三是林业灾害防控难度大,特别是森林火灾隐患、松材线虫等林业灾害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四是乱砍滥伐、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给区域生态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3、富民林产业潜力亟待升级

随着林业领域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市林业产业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弱、科技含量低、名牌产品少等问题逐步显现。木竹加工业面临企业入园难、产业受排斥、资本外流等多重难题;林下经济企业普遍融资较难、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足、销售渠道有待拓宽;花卉苗木产业与国际发达国家、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市场竞争力不强、科技支撑不足和生产要素制约等。 4、现代林业基层建设依旧存在薄弱环节

基层林业站、管护站工作条件仍较简陋,对人才吸引能力不足,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力量薄弱,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老龄化和断层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全市在岗林业执法人员约64人,个别县(区)执法人员不足3人,执法能力与执法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森林公安体制调整后,不再承办林业行政案件,案件由林业执法机构独立承担,造成林业执法机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骤然增加,难以保障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5、林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有待提高

我市林业产业的科技支撑薄弱,由于缺乏科技创新,全市林业产业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经济效益不高,科技创新成为制约我市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科技推广面临“最后一公里”难题,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尚未完善,林业科技推广辐射带动有限。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化等高新技术在林业产业领域的应用少,林业智慧化、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生态保护修复与资源监测监督数字化、智能化程度较低。


三、“十四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建设现代林业为总目标,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国内国际双循环等三大战略,全力做好深化改革、生态保护、绿化美化、产业升级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精心打造林业生态高颜值、林业产业高素质、城乡居民高福祉的新时代“三高”林业,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现代化滨海漳州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为实现林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起好步、开好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取向,筑牢林业发展“绿”根基。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培育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培植林产品和服务品牌,形成资源支撑、产业带动、品牌拉动的发展新格局。建立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业生态产业体系。 3、坚持市场主体,政策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实体经济的主导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督管理,完善服务体系,健全林业发展新机制。 4、坚持科技支撑、创新驱动

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加快产品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标准化示范和技术普及,引领全市林业全面高质量发展超越。 5、坚持文化引领、共建共享

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培育森林生态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突出森林、湿地等在林业生态产品中的主导地位,为百姓提供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新格局。通过完成六大任务和九大工程建设,森林质量得到精准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生态系统更加健康高效,森林景观更加优美,森林的多功能效益得到更好的发挥,美丽漳州的底色更绿更亮更美。森林覆盖率达61.7%,森林蓄积量达5385万立方米。建立创新能力强、产业结构优、循环效益高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000亿元。全面建成生态功能完备、资源利用高效、生态产品共享、发展活力强劲的现代林业重点市。(详见表2)

到203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1.7%,森林蓄积量达到5500万立方米以上,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资源科学利用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明显提升,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表2  “十四五”时期林业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  标

2020年基期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森林覆盖率(%)

64.78

61.70

约束性

2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5052.6

5385.0

约束性

3

湿地保护率(%)

8.28

8.28

预期性

4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4.87

4.87

预期性

5

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80

80

预期性

6

森林火灾受害率(‰)

<0.8

<0.8

预期性

7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3.00

<3.00

预期性

8

林业产业总产值(亿元)

880

1000

预期性

9

科技进步贡献率(%)

55

58

预期性

10

主要用材树种良种使用率(%)

84

85

预期性

备注:指标属性主要衔接国家《“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2025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依据《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下达漳州市“十四五”的目标值。 (四)总体布局 1、林业生态安全布局

在《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总体布局和《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林业生态安全布局框架下,结合漳州市林业发展实际,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护的要求,以森林为主体,系统配置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空间,着力构建以“一区、两带、多点”为主体的林业生态安全格局。生态安全布局图详见附图1。

“一区”:是指从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屏障,形成以北部华安县、西部南靖县、平和县和诏安西北部部分山地为主体的生态保育区。

“两带”:是指从龙海区至诏安县的海岸带,包括厦门湾、东山湾等重点海湾河口湿地、红树林等生态保护修复;九龙江流域(北溪、西溪、南溪)的两侧森林生态保护带。

“多点”:是指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水库周边一重山等生态安全点和重点区位的生态保护与治理。 2、林业生态产品布局

发展休闲林业、城市林业、康养林业,重点打造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近森林、感知森林、热爱森林与享受森林的“点、线、面”生态产品布局。生态产品布局图详见附图2。

“点”:是指能够提供最核心、最优质、最丰富生态产品的各类型自然保护地。

“线”:是指博平岭省级森林步道沿线的生态景观廊道,以及市、县森林景观绿道。

“面”:是指森林城市和森林县城,以及森林城镇与森林村庄所构建的普惠生态服务产品。 3、绿色产业发展布局

重点培育四大林业产业,即:林竹加工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产业、花卉苗木产业和林下经济产业。绿色产业发展布局图详见附图3。

(1)林竹加工产业:依托漳州短轮伐期用材林基地的资源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漳州”牌人造板及其延伸产业。

(2)森林生态旅游产业:以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为主导,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休闲游憩等新业态,评定一批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打造一批知名的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构筑全市森林生态旅游产业。

(3)花卉苗木产业:以漳州全市的兰花、水仙花、三角梅、榕树盆景、景观绿化苗木等为主打品种的花卉苗木产业。

(4)林下经济产业:大力推动诏安、平和、南靖、云霄四个林下经济重点县建设,支持诏安县重点发展黄花倒水莲、清明茶、金银花;南靖县重点发展金线莲、巴戟天;平和县重点发展牛大力、清明茶;云霄县重点发展牛大力、黄花倒水莲;漳浦县重点发展铁皮石斛;长泰区、华安县重点发展砂仁。持续发展以全市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形成一批林下经济产业龙头为带动的产业集群。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全面推行林长制,在创新林业经营模式、投融资支持模式、生态保护和建设模式、林业服务模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林业经营机制,继续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盘活林地资源,指导推进“森林生态银行”等改革,推进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提升林业经营水平和效益。创新信贷支持机制,继续推广“闽林通”系列林业普惠金融产品,探索推进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补偿补助收益权质押贷款,积极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投入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拓展林业保险险种,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快速处置的风险防控体系。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新型合作经营方式。

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示范带动作用,采取合作、托管等模式与林农开展合作造林。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绩效管理,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全面推行林长制。在省级总林长统筹管理下,市、县、乡、村等分级设立林长,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制度,对各级林长实行年度考核,督查考核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林业综合改革、森林资源监测监管等指标和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深化林业产业改革

全面加快林业产业结构性改革,构建林业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林板家具定制一体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扶持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林业产业,推进优势特色林业产业融合。重点支持一批林业电商企业发展,通过品牌创建、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园区建设、新兴产业培育等措施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3、推进林业碳汇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湿地等固碳作用,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湿地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开展森林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林业碳汇提供基础支撑。开展多种形式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 (二)强化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护,大力实施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林业资源监测、管理和灾害防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1、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加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修复。建立天然林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停伐管护补助政策。根据生态区位重要性、物种珍稀性等因素,科学划分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分区施策。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保育并举,改善天然林林分结构。

逐步调整生态公益林树种结构,对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林地、残次林进行补植和封育,采取天然更新和人工培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态修复,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混交复层林。继续推进建立以“乡聘、站管、村监督”为主,政府采购服务和自主专业化管护等为补充的多样化管护机制,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实行分区施策,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区位和生态脆弱区生态公益林。 2、健全湿地保护修复体系

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快湿地名录编制和发布工作,实现湿地名录管理,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加强对漳江口、九龙江口等沿海重要湿地的保护修复,建立珍稀物种栖息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等滨海湿地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湿地自然保护区和自然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水禽栖息地的保护,维护天然湿地的重要生态功能。 3、建设林业灾害防控体系

强化林业安全生产,积极创建平安林区。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实施松树纯林改造提升,培育抗松材线虫病的松树,遏制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继续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推行网格化管理,构建森林火灾预防新格局。加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强化防火基础设施、装备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完善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和完善市、县、乡(镇)、村四级监测预报网络,实现监测区域全覆盖,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预报的准确性。强化检疫御灾体系,进一步加强森林植物调运检疫,严格检疫审批,严防危险性病虫的传播。提升防治减灾体系,推进构建联防联治机制、社会化防治及强化科技支撑。 4、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抢救性地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改善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体系和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依托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防疫防控科学知识。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管,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国土绿化美化

高质量推进造林绿化,以增绿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入推进“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统筹山上山下,大力推进植树造林,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绿化美化,提升森林城市绿化美化水平。 1、造林更新

鼓励采取不炼山方式进行林地清理,积极推广乡土、珍贵阔叶树种造林,提高乡土珍贵阔叶树造林比重,加强未成林造林地抚育,通过割灌除草、补植套种、人工促进更新等方式,促进林木生长。优化树种结构,对现有针叶林采取“减针加阔”、稀疏林“补阔”等措施,加快马尾松林、桉树纯林改造,恢复地带性植被。继续实施林木间伐套种阔叶树试点工作,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林分。着力推进育苗良种化、乡土化、珍贵化。在森林火灾多发区域、电力线路走廊等营建木荷、火力楠、油茶等生物阻隔带,在水土流失重点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持续推进林分修复。 2、城乡绿化美化

按照“苗木容器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的要求,以常绿阔叶景观树种为主,以花化、彩化树种为辅,加强重要路段、重点区位、重要窗口森林景观建设,突出抓好全市高铁、高速沿线等森林景观带建设。以提升森林质量和景观水平为目标,以“三沿一环”“两带一窗口” “两高”沿线森林景观建设为重点,通过间伐抚育、补植更新、目标树培育等措施,实行沿线连片整体推进,提升可视范围森林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持续推进森林进城、森林环城、森林联城,培育以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为主的季相分明、景观优美的多彩森林。 3、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加快转变森林经营方式,实行森林分类与多功能经营。科学保育天然林,持续加强人工林抚育经营,退化林分修复,大力培育国家储备林,增强优质木材的供给能力。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以天然更新为主,以人为干预为辅,构筑稳定的天然林生态系统。科学经营人工林。通过集约人工林培育、现有林改培等措施,大力培育珍贵树种用材林、速生丰产林和大径级用材林,构建树种多样、材种优化的生态型木材战略资源储备林体系。切实加强乡土阔叶树种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4、拓展森林城市建设

持续推进森林进城,增加城市森林面积,积极发展以林木为主的公园绿地,促进城区森林分布网格化,拓展城市生态空间。持续推进森林环城,重点加强城市自然山体、水体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城市周边公路、铁路两旁以及沿江、沿河的森林景观带建设,形成环城森林绿地系统。着力推进森林联城,依托山脉、水系、路网、林地等大尺度生态空间,大力推进各县(市)间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促进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城市间生态涵养空间,促进区域生态整体协调发展。在巩固提升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森林城市的品质和绿化美化水平,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漳州”。 (四)推动绿色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区域资源凛赋和发展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优化供应链,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1、促进林竹加工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优质林木资源培育,为木材加工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原料支撑。加快传统木材加工企业通过技改,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向智能化生产、精深加工、个性化定制和新材料(产品)研发方向转型,提高产品精深加工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以培植龙头骨干企业为基点,围绕延链补链精准招商,促进产业集中集聚,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专业合作,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绿色发展格局。支持出口创汇型企业开展森林认证,开拓海外市场。

构建创新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的林竹加工产业创新体系,利用先进的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为林竹加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信息建设技术支撑,助推产业提档升级。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大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的打造和推介力度。 2、推动森林生态旅游升级

以自然公园、林业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为主要载体,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森林休闲游憩、森林体验等新业态,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积极打造多元化的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产品,提高森林旅游产品有效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森林旅游特色产业,积极申报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森林康养基地,延长森林旅游产业链条。 3、深化花卉苗木建设

继续开展花卉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评价和利用工作,加大良种的引进、选育、繁殖与推广力度。加强花卉苗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良种供应体系。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花卉苗木认证工作,打击制售假劣种苗行为。持续推进漳州市花卉交易中心、海峡花卉集散中心等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市场相关配套功能。进一步做好花卉产业,支持花卉生产设施建设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花卉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培育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创建和培育优势花卉品牌。积极引导“漳州水仙花”、“南靖兰花”等中国驰名商标的市场运用,不断提升“中国兰花之乡”、“中国水仙花之乡”、中国榕树盆景之乡”、“中国花木之乡”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协助做好花卉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产业链延伸和花卉合作交流。 4、推动林下经济发展

加快推进“一县一业”建设,根据各县(区)林下经济产业基础、发展潜力和空间布局,建设示范基地。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示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加强与林农合作,扶持培育示范主体,带动林下经济发展;二是创新发展模式。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和退耕还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推进林下经济产品精深加工等;三是畅通产品销售。充分利用电商平台,解决林下经济产品销售问题。四是培育林下经济特色品牌。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我市林下经济产品公用品牌创建,推动品牌营销,提升品牌价值。 5、大力弘扬林业生态文化

强化生态文明宣教,培育创建一批自然教育示范基地。加强以自然保护地、森林博物馆、森林文化教育示范基地、自然教育研学、古树名木保护基地等为主要载体的森林文化基地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鼓励建设以古树名木为主题的各类公园。生态文化创作和宣传。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文化宣传和交流,在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内,建立陆地和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宣教馆,依托森林文化、湿地文化等,提供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产品和服务。完善基地解说系统、生态标识系统、环卫、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弘扬“谷文昌精神”、“洋林精神”,加快生态文化培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加快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探索制定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地规划,建立全市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库,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监管网络体系,逐步建成布局合理、机构健全、机制完善、管理科学、监控高效的漳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 1、自然保护区建设

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保护管理能力、科研监测、人类活动监测和宣传教育建设,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设备,完善和提升资源保护、科研监测、自然教育、应急防灾、基础设施等体系。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和本底数据调查工作,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典型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促进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统一分类分级管理体制。 2、自然公园建设

大力推进自然公园的整合优化。通过勘界立标和标识系统建设,形成边界清晰、差别化管控格局,推进自然公园本底数据调查工作。建立自然公园管理制度,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夯实自然公园内社区共建基础,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机制。合理开发森林康养、休闲、探险、体验等生态旅游产品,推进森林生态旅游精品工程建设。 (六)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重点解决科技含量偏低、信息化水平薄弱等问题,提升林业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民生保障能力和科技人才保障能力,加快奠定现代林业发展基础。 1、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林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搭建林业产学研合作平台,组织实施一批林业科技推广和标准化示范项目,强化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促进成果转化,提高林业智慧化、信息化、机械化和标准化水平。完善科研人才激励机制,强化科技服务,加强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县、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点建设,提升科技推广力度。积极推进松林改造提升、林竹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2、林业信息技术应用

加强林业信息技术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网络化监测管理,以及林产加工方面的应用,加快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满足林业科学发展需要。重点提升林业信息技术在数据库建设和更新改造、森林资源勘查管理系统(无人机、AI的应用)、无人机护林巡护系统、野生动植物管理系统,以及竹木加工流程自动化改造升级(AI应用)中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林业发展提供支撑。 3、加强林区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森林康养基地的道路、水电、通讯等民生设施和生产管护站房建设,重点建设通往林场延伸工区、以及森林公园的主干公路。 4、加强基层站所建设

以标准化林业站建设为抓手,配齐林业调查规划、资源管护、电教宣传和社会化服务等技术装备,不断完善办公设施设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林业站形象和服务能力,促进基层林业站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加大林业检查站和基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建设,完善办公、检查场道、林业执法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 5、林业管理能力建设

着力理顺基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配备和待遇问题,稳定林业职工队伍。结合执法机构改革,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基层林业干部培训,培养懂政策、有技术、知林情、信息灵的林业干部。通过政务网络系统,把“数字与智慧林业”延伸到林业站。落实基层技术扶贫、科技脱贫。搭建“林业科技服务之家平台”,通过技术下乡、疑难咨询、定点帮扶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五、重大工程 (一)国土绿化美化工程

持续推进山上造林更新,山下绿化美化,深入实施百城千村、百园千道、百区千带等重点工程,在乡镇级海岛进行绿化提升,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设生态宜居环境。

专栏1  国土绿化美化工程建设重点

1

百城千村 扎实推进“福建省森林城镇”建设,推动“百城千村”绿化美化宜居工程的实施重点向乡村延伸,按照“生态宜居”的要求,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传承乡村自然生态景观风貌,努力建设以风水林为主体的生态宜居乡村,选择森林景观带上的乡村振兴试点村作为节点,在村庄居住区内科学规划,主要利用“四旁”地开展绿化美化,尽量成片、成带、成景。至2025年,全市新增“福建省森林城镇”3个,提升“福建省森林县城”1个,新增“福建省森林村庄”100个。

2

百园千道 以自然公园及省级森林步道沿线生态景观改造为重点,对周边环境实施绿化美化彩化,加快现有森林步道的修复和连接,将邻近古村落、景区、自然公园等我市典型森林群落和自然景观串联起来。至2025年,改造提升国有林场(森林公园)5个,建设森林步道50公里。

3

百区千带 大力推广珍贵或阔叶树种造林,加大针叶纯林改造力度,优化树种和林分结构,打造区域特色、树种多样、异龄复层的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以沿高速公路(铁路)和国省道、沿九龙江及主要支流、环城一重山为重点,统筹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结合迹地更新、森林病虫害除治、低产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提升,选择乡土阔叶树种,以绿色为主基调,注重搭配美化、香化、花化、彩化树种,至2025年,建成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5个,实施珍贵树种造林1333公顷,打造“三沿一环”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景观带667公顷。

4

古树名木保护 继续开展古树名木调查建档、动态监测,强化日常管护,对重点荔枝王、枫香王等古树名木实施特殊保护,对樟树、榕树、秋枫等树种实行重点保护,科学合理利用资源,鼓励建设古树名木公园,开展古树名木健康监测和抢救复壮。至2025年,全区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率达100%。

(二)林业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加大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及修复力度,大力实施天然林与生态公益林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松林与桉树改造提升,加强九龙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点工程,全面提升全市生态屏障质量,提高区域生态承载力,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专栏2  林业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重点

1

松林改造提升 松林改造提升优先安排在“两沿一重点”(“两沿”是指沿主要交通干线和省际交界线;“一重点”是指环城一重山、保护地及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等易发生松材线虫病的高风险区),以及马尾松纯林、低质低效林和规划建设生物防火林带的松林作为改造提升的重点区域。疫点乡镇实施防治性采伐改造,非疫点乡镇实施优化改造。通过实施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带状采伐改造提升、皆伐改造提升,促进林分树种结构明显改善,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得到基本遏制。至2025年,全市实施松林改造提升总面积13333公顷,其中皆伐改造提升3333公顷,带状采伐改造提升6000公顷,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4000公顷。

2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科学实施修复措施,强化天然中幼林抚育,至2025年,全市天然林面积保持稳定,积极参与建设全省天然林管护信息系统平台。

3

生态公益林保护修复工程 加大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的低质低效林分、经济林、无林地的改造和补植,逐步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内生态公益林抚育、补植修复改造,加强封育管护,优化调整生态公益林,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储备库。至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地面积保持稳定。

4

沿海防护林保护修复 推进灾损基干林带修复、老化基干林带更新、困难立地基干林带造林、基干林带区位退塘造林和沿海乡镇场造林绿化等,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沿海防护林体系。至2025年,全市新建、修复沿海防护林5335公顷,其中:沿海基干林带167公顷、封山育林2000公顷,沿海乡镇场造林绿化3168公顷。

(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开展勘界立标和本底资源调查,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统一的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境)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

专栏3  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重点

1

自然保护区建设 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自然保护区受损自然生态修复,连通生态廊道,促进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扩大、完善省级自然保护区网络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确界立标、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构建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与评价预警系统。至2025年,全市完成6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归并整合与确界立标,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4处。

2

自然公园建设 加快自然公园归并整合和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省级以上自然公园保护修复,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开展自然植被恢复和林相改造。保护优先,科学利用,合理开发森林康养、休闲、探险、体验等生态旅游产品,推进森林生态旅游精品工程建设。至2025年,完成36个省级以上自然公园的归并整合与确界立标。

3

野生动植物保护 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桫椤、闽粤苏铁、水松等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通过实施就地保护、迁地保护、近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人工繁育、野外回归等保护措施,促进种群恢复增长。加大宣传教育投入,组织科研院校、广大志愿者参与保护工作。至2025年,全市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宣教基地2个。

4

自然教育基地建设 依托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学校,开展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等活动,建设宣教场馆、解说系统、自然教育、生态体验和便民服务等设施,加强科普宣教队伍建设。至2025年,全市建成自然教育基地(学校)4处,其中省级自然教育示范基地(学校)2处,培育自然教育特色品牌2个。

(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强化森林经营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国家储备林、木本油料林以及速生丰产林、乡土、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基地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广,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专栏4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重点

1

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管理提升 充分挖掘各类造林地潜力,至2025年,全市完成植树造林32667公顷。加强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和退化林分修复,优化林种结构、树种结构、龄级结构、林相结构,有效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资源质量。至2025年,全市实施森林抚育面积97333公顷,封山育林面积32667公顷。

2

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继续扎实推进漳州市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集约人工林栽培和现有林改培,提倡营造混交林、复层异龄林、珍贵用材林形成立体复合经营,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价值,增加林农收入,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对接中央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任务,通过集约人工林培育、现有林改培等措施,重点培育红椎、大花序桉、托里桉、米老排、火力楠、木荷、福建柏、火力楠、香樟、降香黄檀、铁刀木等珍贵树种中大径级用材林,桉树、杉木、相思等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大径级用材林,强化木材供给保障。至2025年,全市营造国家储备林167公顷,速生丰产林16667公顷。


(五)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全面推进湿地保护恢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科学建立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加大人工营造红树林力度,扩大红树林面积,改善提高红树林质量,增强红树林抵御风暴海啸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专栏5  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重点

1

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大力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的湿地保护恢复、科研监测、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建设。重点实施湿地恢复、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项目、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试点,推进退养还湿、河流生态驳岸改造等项目建设。

2

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东山湾等半封闭海湾的修复,重点在漳江口、九龙江口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通过自然保护地内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治理,红树林等乡土植被恢复,退养还湿、河流生态驳岸改造等项目建设。至2025年,全市新造红树林46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200公顷。

(六)绿色产业惠民工程

大力推进木材加工、笋竹产业、花卉苗木、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等惠民产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壮大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业生态经济体系。

专栏6  绿色产业惠民工程建设重点

1

木材加工 建设木制家居产业园,发挥漳浦、平和、华安三个园区在漳州林产加工业中的龙头作用,引导漳浦在人造板,平和在家居板,华安在家具业中的定位、分工及其协作关系,形成原料供应、产品加工、产品展销、服务管理、运输物流为一体,产供销合作紧密的集群经济。积极引进防火(水)板、新型刨花板、人造薄木面板、木地板、贴面纸等漳州市短板的创新产品企业,推进木材加工产业从初级产品向精深加工升级,延伸林业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大力度推进技术设备改造提升、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产业间合作平台和营销平台建设,推动原有单一的木模板向建筑板、装饰板及家居板等多个方向拓展,形成上中下游、中高端产业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至2025年,全市实现木材加工全产业链总产值达450亿元。

2

笋竹产业 以南靖县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引领,加强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建设。培育及壮大笋竹加工产业,建设笋竹精深加工产业园。扶持竹农完善竹山道路、喷滴灌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竹林营林机械、竹林丰产培育技术的应用,推进竹材(笋)精深加工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生产市场走俏、附加值高的优良竹材(笋)产品。至2025年,全市笋竹加工企业100家,其中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的达10家,笋竹产业产值达25亿元。

3

花卉苗木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育龙头企业为突破,优化产业布局,做强种植业,发展加工业、培育服务业,以项目建设带农户种植,构建现代花卉苗木产业体系,不断提高花卉苗木产业集约化、标准化,外向化的建设水平。重点加强水仙花原产地保护立法工作,推进水仙花产业开发运营,做大水仙花产业。加强花卉产业设施项目建设,鼓励新品种选育研发。推进漳州市花卉交易中心,海峡花卉集散中心、南靖兰花交易中心等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建设,及时完善市场相关配套功能。以举办海峡两岸花博会、三角梅论坛和全国各地的花卉博览会为载体,发挥展会平台作用,提升花卉苗木交流和知名度。至2025年,全市花卉苗木全产业链产值超10亿元的县(区)达5个,智能温室建设项目达5个。

4

森林旅游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利用优良的康养环境,培育“生态+”旅游新业态,植入森林康养元素,开展森林浴、森林步道、养生饮食、森林茶馆、森林观鸟、运动养生、芳香疗养、康养指标检测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候鸟式、度假式养老,做大做强森林康养产业。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森林旅游特色产业,延长森林旅游产业链条,推进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升级。至2025年,新建森林康养基地5个,全市森林休闲游憩人数达1亿人次,森林旅游产值达10亿元。

5

林下经济 重点发展牛大力、巴戟天、金线莲、铁皮石斛、春砂仁、穿心莲、黄花倒水莲等常用道地中草药,有序开展林下食用菌和竹笋的采集加工,促进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区域优势明显、竞争力较强的林下产业体系,显著提高农民林下经济收入。至2025年,全市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14万公顷,实现产值105亿元。

(七)林业灾害防控工程

全面提升生态安全、生物安全防控能力,完善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等生态灾害预防和管理机制,继续推进林业保险,增强生态系统抗风险能力。

专栏7  林业灾害防控工程建设重点

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开展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着力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防范有害生物入侵、传播,强化监测预警,规范社会化防治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防治先进技术,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围绕疫情发生区、重点预防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实施松材线虫病“治改防”工程,强化重点区域防御工作,开展松林改造,及时修复受灾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森林健康和生态安全。至2025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86%,灾害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

2

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加强和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瞭望系统等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组建布局均衡合理的专业、半专业防火队伍,提高基本设施和人员装备水平。加强和完善森林防火阻隔系统与应急道路建设,充分发挥生物防火林带和应急道路阻隔山火的作用,控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至2025年,建设林火巡护员队伍12支,在12个单位建设太阳能语音森林防火宣传监控器和宣传牌,购置巡护无人机和扑火机具等;在15个防火单位开展森林火险重点区灭火设施设备建设;建设生物防火林带335公顷(约222公里);加强森林巡护监测及消防能力建设开展巡护监测,购置专业型无人机3架。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

3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 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做好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加强重点疫源物种本底调查,开展主动监测,建立资源数据库,及时收集分析有关信息数据,对野生动物疫病的发生及其传播的可能性、范围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预报。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至2025年,全市新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示范站3个。

(八)现代种业创新与提升工程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科学建立林木种质资源保育体系。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强化种质创新和繁育,推进林木花卉品种自主创新,提高林业种业基地建设管理水平和良种优苗生产供应能力。




专栏8  现代种业创新与提升工程建设重点

1

种质资源保护 完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评估和信息化建设,持续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加大主要造林树种及珍稀、濒危、特有乡土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力度,建立完善的林木种质资源保存、检测、评价、利用体系。

2

品种自主创新 持续开展林木种苗科技攻关,组织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项目,选育一批速生、丰产、高效、抗逆性强的突破性良种,显著提升我市林业种业自主创新水平。至2025年,育成花卉新品种10个。

3

种业基地建设提升 实施国家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质量提升,进一步优化种子基地树种结构。至2025年,抚育管理国家和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作业面积220公顷,新建林木种子基地60公顷。

4

良种优苗繁育示范 加强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推动轻基质容器苗木培育,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苗木,加快速生、优质、高效、抗逆的林木良种示范推广。至2025年,全市新建省级保障性苗圃1处,培育优良苗木5000万株。


(九)基础支撑保障工程

加快构建智慧林业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强化科技创新推广,持续加强林业基层站所建设。






专栏9  基础支撑保障工程建设重点

1

智慧林业 加快推进智慧林业建设,推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3S等在林业业务上的应用。完善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的林业资源综合监测平台、智慧保护地管理信息系统、森林资源灾害预警监测和预防管理系统、森林管护综合管理指挥系统、国有林场综合管理系统,推进林业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全市林业资源监管“一张图”、“一套数”、“一体化”,推动我市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科技创新和推广 加强林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大林业基础科学研究的支持和投入,打通林业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衔接的绿色通道,在林业创新领域前瞻部署一批科研项目,提高林业智慧化、信息化、机械化和标准化水平,提高林业科技支撑能力。强化科技服务,加强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点建设,提升科技推广力度。至2025年,组织实施8个重点科研项目,集成和推广先进成熟的实用技术10项,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30人以上,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基层治理。

3

基层林业站所建设 以标准化林业站建设为抓手,配齐林业调查设计、资源管护、电教宣传和社会化服务等技术装备,强化基层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林业检查站和基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建设,完善办公、检查场道、林业执法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至2025年,全市新建或改建标准化林业站3个和服务能力项目站5个。



六、保障措施

全市林业部门要深刻认识,“十四五”林业发展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局林业工作要求,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全力抓好“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领导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确保各项林业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注重统筹谋划,组织编制好各县(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将规划各项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并建立规划内部管理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目标管理,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人、如期完成。强化督促考核,建立生态建设监测评价办法,编制林业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地方领导干部和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制度保障

落实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完善林业地方性法规,做好特色花卉保护立法工作,规范执法,广泛普法。推进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强化考核约束,提升治理效能。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推进林长制,建立九龙江流域(漳州段)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注重制度执行和落实,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各项规划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的落实。 (三)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政策,将林业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加大对绿化造林、森林质量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力度。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完善林业信贷资金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营资本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花卉苗木、林下种植、森林旅游、碳汇交易、生物医药等产业建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林业碳汇交易、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统筹优化多层级、多领域资金,强化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保障,优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科技保障

重视培育林业科技创新人才,加强林业科技自主创新,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设林业科技创新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人才交流联动机制。加强对基层林业生产的指导服务,推进科技下乡,深入开展林业技术咨询服务。强化科技服务,加强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点建设,提升科技推广服务能力。通过选认科技特派员、技术下乡、疑难咨询、定点帮扶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加强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3S等技术实施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育与监测和低产低效林分改造,提升林业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提高林业科技支撑能力。 (五)队伍保障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能力素质强的林业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做好有关职能划转、整合工作。加强护林员队伍、乡镇林业站和基层林业执法力量建设,着力理顺基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配备和待遇问题,稳定林业职工队伍。加强基层林业干部培训,培养懂政策、有技术、知林情、信息灵的林业干部。

附表1

“十四五”林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合  计

403904


一、国土绿化美化工程

8300


1

“百城千村”

续建

新增“福建省森林城镇”3个,提升“福建省森林县城”1个,新增“福建省森林村庄”100个。

1200


2

“百园千道”

续建

改造提升国有林场(森林公园)5个,建设森林步道50公里。

3500


3

“百区千带”

续建

新建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5个,实施珍贵树种造林1333公顷。新建“三沿一环”景观带667公顷。

3500


4

古树名木保护

续建

开展古树名木健康监测和抢救复壮,全区古树名木保护率达 100%。

100


二、林业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70270


5

松林改造提升

新建

松林改造提升总面积13333公顷:其中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3333公顷、带状采伐改造提升6000公顷、皆伐改造提升4000公顷。

7150


6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续建

全市天然林面积保持稳定。

9350


7

生态公益林保护修复工程

续建

全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地面积保持稳定。

49170


8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新建

新建、修复沿海防护林5335公顷,其中:沿海基干林带167公顷、封山育林2000公顷,沿海乡镇场造林绿化3168公顷。

4600


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9600


9

自然保护地建设

新建或续建

(1)自然保护区:完成6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归并整合与确界立标(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并实施提升工程,加强基础设施、保护管理能力、科研监测和宣传教育建设。 (2)自然公园:完成36个省级以上自然公园归并整合与确界立标。

8000


10

野生动植物保护

新建

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宣教基地2个。

600


11

自然教育基地建设

新建

新建自然教育基地(学校)4处,其中省级自然教育示范基地(学校)2处,培育自然教育特色品牌2个。

1000


四、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71300


12

植树造林与森林经营管理提升

新建

植树造林32667公顷,森林抚育97333公顷,封山育林32667公顷。

58600


13

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新建

营造国家储备林167公顷,速生丰产林16667公顷。

12700


五、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438


14

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

新建或续建

新造红树林46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200公顷。

438


六、绿色产业惠民工程

229500


15

木材加工

续建

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品牌创建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现木材加工全产业链总产值达450亿元。

193000


16

笋竹产业

新建或续建

以南靖县国家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引领,加强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建设。至2025年,全市笋竹加工企业100家,其中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的达10家,笋竹产业产值达25亿元

20000


17

花卉苗木

新建或续建

花卉苗木全产业链产值超10亿元的县(区)达5个,智能温室建设项目达5个。

1500


18

森林旅游

新建

新建森林康养基地5个,全市森林休闲游憩人数达1亿人次,森林旅游产值达10亿元。

5000


19

林下经济及非木质利用

新建

重点发展牛大力、巴戟天、金线莲、铁皮石斛、春砂仁、穿心莲、黄花倒水莲等常用道地中草药,有序开展红菇、竹荪、灵芝、梨菇等食用菌和竹笋的采集加工,规划至2025年,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14万公顷,实现产值105亿元。

10000


七、林业灾害防控工程

7465


20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续建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86%,灾害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

175


21

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新建或续建

建设林火巡护员队伍12支,在12个单位建设太阳能语音森林防火宣传监控器和宣传牌,购置巡护无人机和扑火机具等;在15个防火单位开展森林火险重点区灭火设施设备建设;建设生物防火林带335公顷(约 222 公里);加强森林巡护监测及消防能力建设开展巡护监测,购置专业型无人机3架。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

6390


22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

续建

新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示范站3个。

900


八、现代种业创新与提升工程

3935


23

品种自主创新

续建

持续开展林木种苗科技攻关,育成花卉新品种10个。

800


24

种业基地建设

新建或 续建

抚育管理国家和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作业面积220公顷,新建林木种子基地60公顷。

885


25

良种优苗繁育示范

新建

新建保障性苗圃1处,培育优良苗木5000万株。

2250


九、基础支撑保障工程

3096


26

智慧林业

新建

完善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的林业资源综合监测平台、智慧保护地管理信息系统、森林资源灾害预警监测和预防管理系统、森林管护综合管理指挥系统、国有林场综合管理系统,推进林业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全市林业资源监管“一张图”、“一套数”、“一体化”,推动我市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96


27

科技创新与推广

续建

组织实施8个重点科研项目,集成和推广先进成熟的实用技术10项,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30人以上。

800


28

基层林行业站所建设

新建或续建

新建或改建标准化林业站3个和服务能力项目站5个。

200


说明:1.本表投资额不作为单项工程或项目的投资依据,具体单项工程或项目的投资以工程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本表总投资额指全部投资:包括:中央、省级投资或补助,地方投资、配套或补助,以及项目单位自筹等。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