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持续推进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
2022-01-13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我省各地渔业执法机构通过加大投入品使用监管、保障追溯体系运行、严惩违规用药行为、打击非法养殖生产、强化苗种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执法行动,统筹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秩序。全省共开展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行动2124次,出动执法人员7036人次,检查养殖企业和个体养殖者3916个,责令整改54家,行政处罚20起,罚款14.2万,销毁问题苗种8万尾和水产品502公斤,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4起。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是实施检打联动,严惩违规用药行为。各地围绕全省海参、大黄鱼、对虾和鳗鱼等重点养殖品种,聚焦禁停用药物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与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检打联动,配合完成近万批次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快速检测等工作。针对抽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保持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是开展执法督查,提高执法效率。为进一步强化水产养殖领域的执法监管,助推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省总队抽调相关设区市执法支队业务骨干在全省四个设区市开展水产养殖执法交叉抽查工作,查找执法难点、痛点,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各地执法工作的落实开展,为精准执法施策打下基础,进一步强化水产养殖领域的执法监管。

三是强化专案督办,确保执法到位。省总队将部、省级抽检药残超标单位列为督办案件,专案专攻、专案督办。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质量安全追溯,对涉及相关问题水产品开展溯源调查,确保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及时顺利的查办。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定期通报。省总队每半年对全省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从组织领导、实施检打联动、推动联合执法、开展普法宣传和提升执法能力等5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肯定各地的经验做法,分析执法工作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依法养殖意识。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标语,编制宣传手册,组织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向广大养殖业主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张贴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2号》等宣传材料。省总队编制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和挂图分发各地,以警示、引导养殖者依法规范从事养殖生产。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性,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的重要性,提高了群众的参与意识,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2年,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将在省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下,根据全省水产养殖生产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开展以大黄鱼、鲍鱼、海参和对虾等为重点对象的专项执法行动,增加巡查频次,强化检打联动和联合执法,完善案件督办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助推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