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由物及人传播风险,近日,从漳州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台商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查检查,在全区部署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织密织牢进口冷链食品“人物同防”防控网络。
此次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以进口冷藏水果、用于刺身料理店的进口水产品、进口畜禽肉等为重点品种,以集中监管仓、农(集)贸市场、冻库、餐饮单位、商超等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场所、食品生产企业等为重点场所,以未履行报备追溯防疫规定、未落实“三专、四证、四不”管理,以及进口冷链食品处置过程不规范、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等为重点行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同时,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放《关于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三专”管理,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避免交叉污染。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查验“四证”,确保证物一致。并在经营区域显著位置公示“进口冷链食品”字样标语及“四证”。不得加工贮存和销售“四不”的进口冷链食品。所有购进进口冷链(水果)食品的经营者均要开通“一品一码”账号,并按要求完善溯源数据录入,确保进入台商区在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截至2022年1月30日,共检查农贸市场21家次、商超56家次、冷链食品生产企业15家次、经营性冻库3家次、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68家次、刺身餐饮店11家次,发放103份《关于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中,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于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的相关问题和疑惑耐心解答,告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个人防护,经营场所要定期清洁、通风、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同时也对现场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消费者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醒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拒绝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等。
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不执行“三专、四证、四不”管控、不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食品安全法》《漳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