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深入尤溪口镇开展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宣传活动。通过在集镇街道、政府、村部等人流量大的路段张贴禁渔期标语、悬挂横幅、LED显示屏、公布举报电话、进村入户发放宣传手册等传统宣传方式,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渔业法规和禁渔期制度,并就禁渔期限、区域、类型以及禁渔规定等相关内容向广大渔民群众作耐心宣传和解答,提高群众知晓度。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从南平市延平区市标至福州长乐市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设为禁渔区,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通过宣传,提高了闽江流域渔民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闽江禁渔制度的认识,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对闽江禁渔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为切实执行闽江禁渔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禁渔政策力度,扩大实施禁渔期制度的宣传影响,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日常巡查,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水域内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强化执法监管,对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捕捞作业相关规定和对应罚责,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保障渔民生活,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谢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