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维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秩序,9月20日,福州市支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执法检查,对连江县安凯、苔菉的餐饮企业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进行了重点检查。
结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还向各餐饮企业发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图册,向餐饮企业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与其签订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特别提醒他们不得违法收购、经营、加工、销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本次检查,未发现餐饮企业违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