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店“四类药品”(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5家药店未能如实、实时登记上报“四类药品”销售信息,监管人员责令这5家药店停业整改。
为进一步督促药店落实“四类药品”登记上报工作,发挥“哨点”作用,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连续7天未上报“四类药品”销售信息的药店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逐家排查到位。在检查中,监管人员查询“四类药品”销售信息是否与系统销售信息一致,排查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同时,对“饿了么”“美团”等网络平台不定期查看,排查药店是否通过网络销售“四类药品”,是否未进行相关症状问询及实名登记。
监管人员表示,目前,因疫情防控需要,石狮市要求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时需进行实名登记。群众如需购买“四类”药品,可通过闽政通APP,扫一扫药店提供的购药登记码进行实名登记,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由药店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实名登记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