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长汀:发挥职能助农增收 做大做强推进振兴
2022-03-17   来源:长汀县委乡村振兴办

近年来,长汀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挥职能,服务群众助农增收,推进乡村振兴。长汀县按照“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属性、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供销合作社特色”的要求,积极开展基层社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打造为农服务平台。2017年6月,长汀县供销社被全国总社确定为“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国专项试点单位,并于2019年7月30日通过试点验收,得到时任省委书记于伟国等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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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建引领。立足职能,围绕特色农业,挖掘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和新农人,指导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农业产业发展。基层社通过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建立电商服务中心、快递物流服务站、合作金融服务中心、综合维修服务站等方式,强化了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利益联结。深化村社共建、跨村联建,激励党员干部带头,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规模、做大优势、做大品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增收。

发挥服务优势。通过因地制宜对基层社进行恢复重建和分类改造提升,全县基层社由改革前的歇业或留守状态,逐步实现了乡镇全覆盖,基础不断增强,并基本恢复了业务自营。各基层社围绕农民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发挥服务网络、服务载体、品牌信誉等优势,广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初步构建起了“多功能、全方位、小窗口、大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不断拓展。

找准自身定位。以长汀被列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为契机,找准角色定位,密切与村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质增效。围绕地方特色产业,依托社有企业、加盟企业、基层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积极开展“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脱贫户”或“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脱贫户”的精准帮扶,通过产业扶贫、结对帮扶、吸纳脱贫户入社等方式,帮助脱贫户增收致富。

强化合作属性。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供销社。截至目前,全县基层社共吸纳3591户农户(其中农民合作社137家,家庭农场74家)入社,另有21家涉农企业加盟供销社。落实民主建社,18个基层社已全部按照合作经济组织属性要求,按程序推荐社员代表,审议并通过《章程》,民主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监事会,通过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拓展服务领域。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加强电商供应链整合,组建“福建省供销一家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汀县供销助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用电子商务方式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2021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实现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收入8000多万元。开展乡村供销快递物流服务,组建成立全省首家“供快合作”企业——“长汀供销通世达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全县供销社系统货物进出港总量达到1507.54万件,占全县快递物流市场份额的70%。依托长汀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牵头组建成立长汀供销电商名特农产品展销服务中心,共展出全县17个乡镇353户脱贫户、带动脱贫户增收的经营主体的38类农副产品,带动脱贫户和扶贫企业农副产品销售,2021年销售额达15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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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从开展专项试点以来,长汀全县共有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79家,其中有国家级示范社9家、省级示范社42家、市级示范社70家。长汀县供销社连续三年被全国供销总社授予“百强县级社”称号,被全国总社授予“全国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先进单位”,被省人社厅、省供销社授予“福建省供销社系统先进集体”和“福建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先进单位”,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时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信息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声像中心授予新中国成立70年来供销合作事业“金扁担改革贡献奖”。2021年1月,被福建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授予“2019-2020年度全省先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021年6月,长汀县被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批复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责任编辑: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