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全市网络市场“三级协作”监管机制的作用,全面强化对辖区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外地平台分支机构的监管,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平台提供者的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强化平台主体核查、督促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平台经营行为等3个方面共16条法定要求入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约谈,严格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主体责任。三是严厉查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不履行法定义务、入网生产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网络食品经营等违法行为,在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部门间形成案件线索协查、流转、查办的监管执法流程,形成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闭环。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32起涉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