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监局福州药品稽查办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组织业务组对辖区内涉疫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新一轮摸排工作,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求企业建立生产动态报告制度,实时掌握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医用口罩、防护服、红外额温计等疫情防控生产企业产品在产、停产、复产等相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辖区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共13家,其中在产品种11个,在研品种4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4家。同时还与各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务必严格合法合规生产,保障疫情防控药品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
紧盯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推动监管服务关口前移,分3个工作组,围绕“保障和安全”两大重点,深入一线企业,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的开展全项目检查,排查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好第一主体责任。及时启动“两品一械”监管办案协作机制,联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同时具备第一类、第二类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近期,共出动检查人员74人次,完成20家次日常监督检查任务,共发现主要缺陷14项,一般缺陷106项,均督促落实整改。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限期整改3家。
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为了降低人员接触风险,更好地服务企业,提高监管效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日常监督检查新模式,研究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远程检查实施方案》,探索和推进“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推动检查方式规范化、检查流程透明化,实现监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截止目前,福州稽查办共开展远程监管服务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