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快推进九大特色品种全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2016-09-29   作者: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推进九大特色品种超百亿全产业链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海渔〔2016〕59号)要求,全面推进九大特色品种超百亿全产业链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为加快推进全产业链的重点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项目平台建设

  各地要围绕九大特色品种全产业链建设,搭建项目创新平台,

  引导、策划、生成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一要紧盯产业政策抓项目。积极对接各级各部门产业政策,特别是设施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水产冷链物流、互联网+现代渔业、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科技创新以及渔业综合体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创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产业链重点项目。二要争取财政支持促项目。各级各部门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在规划设计项目过程中,积极对接中央、省级财政现代渔业资金项目及各地惠农惠渔资金项目,大力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同时,盘活各级财政惠农惠渔存量资金,积极应用银行贷款等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保障项目运转。三要建立创新平台储项目。围绕大黄鱼、石斑鱼、鳗鲡、对虾、牡蛎、鲍鱼、海带、紫菜、海参等九大优势品种的资源禀赋,充分发挥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的基础优势和市场要素聚集效应,统筹苗种、养殖、加工、流通、质量安全、科技创新与推广等全产业链的融合发展,按照强基础、补短板的要求,创新产业化发展项目。

  二、抓项目落地转化

  各地要把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打造九大特色品种超百亿全产业链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准发力,持续推进。一要强化项目追踪。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开展本辖区内涉及九大特色品种全产业链在建重点项目的调查摸底,及时了解掌握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密切跟踪省政府发布的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动态,主动跟进,积极作为。二要强化服务指导。对重点项目前期建设遇到的用地用海等前置审批以及供水、供电、进出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国土、农业、交通、民政、电力等部门支持;加强与项目业主沟通联络,采取个性化、点对点服务,及时帮助项目业主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多开工。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检查、督查,通过督查促进度、促问题解决;优化项目工作考核评价,将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项目后评价机制,加大项目推进情况的奖惩力度。

  三、抓项目进度报告

  市、县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定期督查项目建设进度,善于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及时填报和更新各个项目进度、有关投资信息,加强动态分析,请设区市海洋与渔业局于9月、12月底汇总提交进度报表(附件1)。全产业链建设储备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请设区市海洋与渔业局于每年6月、12月底,将本地区储备项目汇总报送省厅(附件2)。

  省厅每季度进行项目建设情况汇总,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报各地项目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在安排中央财政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央财政渔业油价补贴调整资金、省级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资金等全产业链建设相关资金时,原则上从储备项目中筛选。

  四、抓项目成效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现代渔业产业政策和项目建设成效,

  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和推动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每季度撰写1-2篇全产业链有关政策、项目进度、成效、典型等报道材料,于当地政府、渔业信息网站公开宣传,并于每季度末报省厅汇总。二是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现代通讯技术优势,通过短信、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将政策信息直接推送至全产业链相关企业、合作社、科研单位等,力争实现政策信息应知尽知。

  (联系人:王晓伟 电话:0591-87811209传真:0591-87855653

  邮 箱:fujianxdyy@163.com)

  附件:1.“9条百亿产业链”重点项目进度报表

  2.“9条百亿产业链”重点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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