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2〕125号)和《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闽财农〔2016〕85号)的规定,2016年4月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组织了2016年度第三批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经三部门联合审查,本次申报项目共有30个符合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补助条件,拟补助资金共计7440.24万元。现将申报单位名称、申请内容及拟补助金额审核结果在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一周(9月21日—9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与省海洋渔业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系。
监督电话:
省海洋渔业厅海经处0591-87878745、87823018
省发改委区域处0591-87066552
省财政厅农业处 0591-87097660
附件:2016年度第三批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名单
省海洋渔业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