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一度停业,恢复营业后却舍不得销毁之前囤积、已过期的冷冻食品原料,还将其加工成“手撕鸡”继续售卖。湖滨三里某小吃店经营者日前被思明区市场监管部门处以吊销许可证、禁业五年,并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筼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位于湖滨三里的该小吃店进行核查,发现其备餐间冰箱内有22袋已超过保质期的“盐焗鸡、骨香鸡心、佛跳墙”等冷冻食品原料。
检查发现,该店后厨灶台炖锅内正在烹煮6只整鸡,灶台上方铁架贴着两张“外卖制作单”。在后厨垃圾桶内,执法人员找到被丢弃的9个包装袋,袋内“盐焗鸡、白切鸡”等也均超过保质期。
据该小吃店经营者刘某供述,2019年其从广东省云浮市先后购进65批次“鲜熟鸡”等多品类冷冻食品原料,在湖滨二里、湖滨三里、开禾路、金尚路等多个场所从事食品经营,并在同安区五显镇自建冻库用于贮存上述原料。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店铺陆续停业。2021年,其湖滨三里的小吃店恢复经营后,刘某不愿销毁之前囤积的冷冻食品原料,铤而走险将自建冻库内已超过保质期的“鲜熟鸡”等运至小吃店内,解冻加热并调味成“手撕鸡”等餐食,通过线上外卖及线下堂食同步销售。
执法人员依法吊销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刘某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