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示范先行全域推进
2016-09-30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示范先行全域推进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调查

湖南省资兴市是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新民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2月,将资兴市唐洞街道新民社区的农村集体资产全部实行股权量化到人,以户为单位登记并设立股权账户,发放股权证,2016年1月底实现第一次分红。图为9月28日,村民正在查看、核对股权分红相关信息。

“没想到,当了大半辈子农民,我的身份三年里变了两回,从农民变成居民,又从居民变成‘股民’。”面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三闾港社区的张春珍欣喜地说。

  张春珍所说的“股民”,指的是以集体经济成员身份入股,成为三闾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三闾港社区主任刘真兵给她算了一笔账,到明年她家可以分得7000元分红。

  村民变股民,资产变财产,这样的变化,缘于三闾港作为湖南省首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的大胆改革。

  从三闾港一个村(社)的试点,到2015年8月36个街道村(社)股改工作全部完成,再到今年9月全面推动乡镇25个村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常德市武陵区在湖南省率先推进全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域推进改革,到底如何改、怎么做?专门赶赴武陵区探访。

改革的痛点在哪里

——打破集体经济的“玻璃鱼缸”:曾经看得见却摸不着

  “我今年54岁了,以前在村里,只知道自己家里有多少财产,搞不懂村里有多少东西。现在村改社区了,我成了居民,只晓得社区有1栋6层的综合大楼,但这栋大楼和我们有么子关系呀?”张春珍的发问道出许多人的困惑:以前,农村集体资产就像那栋大楼一样,在与不在,似乎和村(居)民没有“半毛钱”关系。

  “以往农村集体资产就像是玻璃鱼缸,看得见,但摸不着。”常德市农经局局长、高级经济师张业湘认为,农民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财产按理说人人有份,但实质上人人无份。

  这样的现象,即使在湖南省常德市这样的中部发展中地区也普遍存在。伴随城乡一体化的推行,许多村改社区,一方面,集体资产相对丰富起来;另一方面,资产归属、保护、利用成为“老大难”问题,在绝大多数地方集体经济组织与村社自治组织合二为一,村干部把集体资产看作“唐僧肉”,集体经济常常成为“干部经济”。

  因此,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力、利用不畅成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难点。而在张业湘看来,归属不清是最大的“痛点”。他分析,常德是移民大市,移民人口有40多万人,因此,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的界定极其复杂。而在武陵区,有些村庄外来人口大量增加,原来一体化的村庄社区与集体经济组织日趋分离,新村民是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独生子女是否会吃亏?这样身份复杂的情况在该区表现为三四十种现象。

  显然,单就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就极其艰难,如果全区全域全面推进,就会难上加难。那么,到底改还是不改?整体改革还是局部探索?

  “没有难度不叫改革,改革不能畏首畏尾、瞻前顾后,就得迎难而上、敢闯敢试。”经过仔细摸底调查、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发现深受农民欢迎之后,武陵区区委书记莫汉桃坚定地选择了前者。在莫汉桃看来,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按照中央要求,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解决集体经济产权主体模糊、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问题,真正做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农民开始分享现代化的成果。

改革的亮点在哪里

——革除集体资产“分果果”弊端:分配的不是资产而是收益

 “发个股权给我们,不如把资产卖了发钱更实在。”改革之初,三闾港社区居民陈德利的想法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意见。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分果果’,不能把资产一分了之,不能把集体资产改虚了、改垮了。”张业湘在督导武陵区改革时不厌其烦地说明。在这样的指导设计下,武陵区农经局局长夏军认为:股改后,分配的不是资产,而是资产带来的收益。

  因此,有无资产特别是资产带来的收益多少成为划分村(社)区股改类型的基本依据。武陵区决定:对集体经营性资产数额较大、收入来源稳定、潜力较大的城中村、近郊村及经济强村,纳入规范型股改范围,量化集体资产,固化成员,明确股权股值;对集体经营性资产数额较少、无稳定收入来源,或集体经济收入难以维持日常管理费用、公共事业保障、公共设施维护的村(社),纳入基本型股改范围,先界定固化成员,暂不量化资产,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值。

  股改需要确权确股,但确权确股的前提是“确人”。武陵区农经局局长夏军介绍:武陵区一般是以户籍关系为基础,以村(社)为单位,一般采取综合因素设置“人口股”,对于非本地户籍但对本村(社)有贡献或者长期定居生活的新居民,可以考虑增设“农龄股”。股权原则上实行静态管理、股权份额一次性核定、固化到户,股跟户(人)走,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

  张春珍是这一办法的受益者之一。她一家有5口人,除了丈夫不是本地户口,因而没有享受股份,她自己1股,上门女婿1股,她的女儿和外孙女因都是独生子女,各得2股,这样她一家得到6股。像张春珍一样,随着2015年1月8日三闾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1772名社区居民成为股东,分享2203股股份收益。

改革的难点在哪里

——坚持集体资产用活做强的理念:做加法而不是做减法

“今年市场有200多万元的收益,不如全分红了,还留什么公益金。”金桥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一些股东提议。

  “这样的提议,相当于想把集体资产当成私有财产瓜分了。”武陵区副区长金星武认为,股改后,集体资产不论是否折股量化到户(人),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因此,要坚持做加法而不是做减法,将集体资产用活做强。

  然而,在股权的设置、享有、利用、盘活等诸多操作环节,集体资产、股份经济仍然遭遇不少“做加法”的难题。

  如在股权的设置环节,在“个人股”之外,许多地方设置“集体股”是为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建设经费,但武陵区坚持不设“集体股”。对此,该区农经局集体资产管理股负责人谭志勇解释:设置集体股容易造成产权的二次模糊,因为“集体股”是不参与分红的,时间一长又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又要进行二次分配。因此,武陵区规定,在分红之前可以先提取允许超过50%净收益的公益金,以此来保证公共开支。

  但也有村民认为,不能把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农村公共服务经费全部压在集体经济组织身上,不能以此为名目无节制提取公益金;而且提取的公益金越多,越难以监管,因为除了对村(社)干部“伸手”的担忧外,更在于账户本身难以监管。

  谭志勇认为,股改后,由于股份经济合作社目前还不能给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因此,不能工商注册,不能在银行单独开户,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账户只能与现在村(社)的账共为一个户头,所以账目很难分开,监管的确存在难度。

  “一方面,村居民个体分红较少;另一方面,即使分红较多,也要缴纳分红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而,不少村(社)干部担忧:由于目前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费优惠政策极少,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将承受过重的税费压力,致使集体经济积累能力有限,影响其扩大再生产,即使做大做强集体资产,只怕最终也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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