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委巡视组近期陆续进驻,对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巡视时间40天左右。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