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玲带队赴南平三明督导渔业安全生产闽江禁渔和渔港建设工作
2022-05-17   作者:刘炜明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局党组统一安排,5月9日至11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林月玲带队赴南平、三明等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闽江禁渔和渔港建设督导工作。

调研组一行深入南平市延平区、顺昌县和三明市泰宁县、沙县区等地,紧盯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安全设备配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用实地踏勘、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检查了延平区太平镇、顺昌西岗渔港和洋后渔港、泰宁县金湖渔港和大金湖渔业合作社等网箱养殖区、渔港、渔船集中停靠点,发现了一些渔业安全隐患并现场移交有关县区落实整改。同时,调研组还督促了渔港建设工作。

林月玲要求,一是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基本思路,以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全面排查治理渔业安全风险隐患,织密织牢属地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渔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是采取措施、加快整改。各地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部署,立即行动,能立即整改的立查立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建章立制持续推进整改,有效清除各类渔业生产安全风险隐患。三是要加快渔港建设进度并发挥效益。当地政府要按照“三提三效”行动要求,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将渔港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已建成的渔港要加快验收,尽快发挥效益,还在建设中的渔港要明确建设责任人,倒排时间进度,挂图作战,合理避开汛期,注意施工安全,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尽快让渔港成为渔业生产的保护伞。

责任编辑:徐辰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