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18日讯(陈俊杰 蒋守福 黄刚毅) 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并结合本地实际,于近日在福建全省率先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开展“一锤重过一锤”、“一浪高过一浪”的轮番组合式整治。据统计,此次整治,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68人次,检查156家次,立案查处6家,行政警告1家,企业主动申请注销5家。
据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公告》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制定下发《开展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方案》,对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及检查时间等进行明确,并要求结合日常监管、风险分级、投诉举报及经营许可备案检查等工作,将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等问题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依法处理。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具体整治行动中,首先由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照《公告》确定的“八项重点问题行为”,对企业2014年6月1日以来的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开展逐一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各县级局针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在各县级局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由市局抽调检查员进行专项交叉督查;最后接受省局的交叉检查。针对专项检查、专项交叉督查以及省局的交叉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现场交由当地监管部门进行进一步查处。同时,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建立的经营企业QQ群,再次要求县级监管部门对照交叉检查中存在的29项问题,督促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公告》要求落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并督促企业建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