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20〕9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反应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22〕5号)文件精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三明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已有3765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推动生产主体源头赋码30余万批次,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长41.4%。
强化培训指导,全面宣传造势。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采取集中统一培训,进企入户指导、“一对一”面授等形式加大生产主体业务培训和操作指导,增强了生产主体对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的责任意识和操作水平。充分发挥现有媒体优势开展宣传,借助微信公众号、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短信等媒介发布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今年以来,共印制有关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相关宣传材料2万余份,定制宣传品2500份,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等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现场宣传。
加强巡查检查,推动源头赋码 。持续推进“五查”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市共巡查生产主体289063家次,及时发现处置生产记录等相关问题828条;开展现场检查人员1853人次,检查生产主体1500家次,发放巡查记录单90份;开展市场倒查检查人员325人次,共检查商超112家次。根据巡查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是否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是否及时上传追溯信息、是否严格执行源头赋码准出、对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与动物检疫合格证电子出证信息比对等内容,发现问题立即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七天之内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生产主体联合执法进行调查取证后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散户出证。 各地积极探索散户监管模式,所辖涉农乡镇推动3家以上散户开具达标合格证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共建档散户1365户,开具散户合格证8117批次,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长58.5%。全市共配备便携式合格证出证机59台套,其中建宁县以蔬菜集散地为试点,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引导蔬菜种植散户开具农产品合格证,向全县蔬菜散户配备便携式合格证出证机36台套。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信息可追溯,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可以有效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严格生产过程管理,有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