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现制现售饮品迎来“高光时刻”。供厦标准新规范“趁热”亮相。22日,厦门市食安办公布了《现制现售饮料加工过程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现制现售饮料的规范性管理标准。
现制现售饮料,指现场制作、现场销售,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饮料。《规范》从原辅料管理,设备、工具和容器清洁要求,有害生物防治,包装和储存等9个方面对现制饮料加工进行规范。
与其他地区出台的现制现售饮料相关管理规范相比,《规范》具有以下几个亮点特色:开封后的原辅料和清洗后的水果、蔬菜等原料未及时使用,均应密封后保存;开封后的原辅料等应标明开封日期、使用期限、保存条件等内容,按要求保存并在保质期内尽快使用;已切分的水果、蔬菜和已制好的半成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贮存期不超过4小时。
《规范》对已切分的水果、蔬菜和已制好半成品的储存时间作出规定,明确规定现场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得添加除二氧化碳、氮气等气体以外的食品添加剂、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明确规定现制现售饮料成品在8℃~60℃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规范》还要求煮沸生豆浆时,须保持沸腾状态5分钟以上。
【链接】参考27个标准文本 可有效管控食安风险
目前,我国对现制现售饮料还没有明确的全国性标准规范要求。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牵头制订了《现制现售饮料加工过程卫生规范》。该规范参考国家相关法律、规范以及6个国家标准、12个地方标准、2个行业标准、3个团体标准、2个国外标准等共27个标准文本进行修订。
该规范可有效管控现制现售饮料食品安全风险,规范现制现售饮料加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更好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