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启动2017—2022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各区将于11月10日前向市农业局递交推荐名单。
近年来,厦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为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厦门都市现代农业建设、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轮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以精简高效为原则,除了新申报企业,本轮申报过程中,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经自愿申请可直接认定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上轮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经监测合格也将保留资格。
本轮龙头企业申报也有一定门槛和要求,如申报企业必须是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类企业,企业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主业,经营的农产品必须占总销售收入的70%以上。企业上年固定资产、销售收入也要达到一定的经营标准。
厦门市农业局要求,申报企业应按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第八轮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014-2016年度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本轮新申报企业等四种类型,向注册登记所在区(管委会)的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企业可登录厦门三农网查询详细申报条件。
厦门市现有农业龙头企业41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3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3家,加工和种养类的有38家,主要从事肉食品加工、蔬菜保鲜冷冻、粮油制品、水产品加工及罐头、饮料等行业。2015年,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