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
2022-08-03   作者:汪代华   来源:泉州文明网

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移风易俗工作,扎实开展文明乡风联系点创建活动,近日,泉州市惠安县委文明办联合县文旅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办、考评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第二批“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创建对象开展资格审查。

推动文明实践,树立文明乡风,打响惠安品牌,这仅不是一个响亮的口号,也是一次生动的文明实践。对“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创建对象开展资格审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挖掘传统文化内涵,采取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加强宣传氛围营造,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涵育文明乡风,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是加强农村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有效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树文明新风,中央农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曾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争取通过3年到5年的努力,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推动文明实践,需要形成合力。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教育的重要举措,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提升社会基础治理水平的战略性、长期性的重要工程,精心部署安排,确保取得实效。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良性长效的乡村治理格局。重视发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多元主体的力量,综合运用国家政策、法律等正式规范,村规民约等其他非正式规范,做到“硬法”“软法”共济,将乡村治理引入法治快车道;挖掘村庄场域的德治资源,发挥乡贤、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文明乡风。

责任编辑:何菁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