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在全省率先实施渔业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为全省渔业领域加快构建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科学规范执法体系,推动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提升”提供了范例。
按照“告知承诺-复检核查-违诺处罚-诚信管理”的实施程序,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属于《轻微违法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内的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及时纠正或在限期内纠正的,则免予行政处罚;按照承诺书内容,对当事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督促当事人履行相关责任;发现当事人违反承诺内容的,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处理,并将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当事人作为失信管理人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这样的执法真的太人性化了,我一定抓紧时间补办手续,以后做事一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当得知可以不用受到行政处罚时,因为未取得养殖证而被查获的紫菜养殖户龚某忐忑的心终于放下了。他说,今年紫菜收成不佳,这样的执法方式更柔性也更能接受,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自己一定会更加主动配合落实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切实提升依规守法意识。
自承诺制推行以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收到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承诺书21份,为提高群众的学法懂法意识、促进违法现象大幅下降、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了海渔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