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厦门入选国家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
2016-11-02   作者: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近日,国家海洋局、财政部正式批复我省福州市和厦门市的“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福州和厦门正式入选国家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通过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将引领和带动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的创新发展,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进一步带动全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步伐。

今年以来,为及时对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的新要求,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积极推动指导沿海各地市做好“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生物等产业链梳理和指导编制实施方案,征集形成了一批新的创新项目。9月初,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指导推荐福州、厦门等沿海城市申报国家“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

据悉,此次全国共有20多个沿海城市申报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福州市和厦门市同其他备选城市一道接受了两轮选拔,顺利通过第一轮专家评审筛选,晋级第二轮评审。在第二轮评审答辩环节,福州市、厦门市分别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成答辩团队参加财政部、国家海洋局组织的答辩评审,接受专家考评。经过两轮的激烈角逐和评审结果公示,福州市、厦门市最终从全国20多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与天津滨海新区、青岛、烟台、南通、舟山、湛江等城市一道,顺利获批成为国家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中央财政将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首批8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中我省占有2个席位,其中福州是首批唯一入选的省会城市,厦门成为第二轮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的计划单列市之一。

“十三五”期间福州和厦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将以“补短板、延链条、建体系、提层次”为工作重点,推动产业链条协同创新和要素资源集成,加速海洋高技术成果源头创新供给,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和竞争力,培育海洋经济增长新动能。福州市将着重发展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产业合作,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发展,逐步提升海洋生物和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地位;厦门将注重海洋金融产品开发,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密切产学研合作,形成一批中高端产业链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在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培育一批海洋经济创新型的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产业园区和集聚区,促进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形成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协调统一的良性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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