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国家环保部决定授予晋江“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
2016-11-04   作者:   来源:

晋江又添一项“国字号”荣誉。日前,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称,包括晋江在内的40个市、县、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已经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决定授予“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据悉,我省除了厦门以外,还有泉州市、福州市晋安区、武夷山市等17个市、县、区获此称号。  “自2006年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以来,晋江全力打造‘让本地人留恋,外地人向往’的生态城市,持续开展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体系建设。”晋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经过晋江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晋江生态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了解,目前晋江已建成12个国家级生态镇、241个泉州市级以上生态村。“在生态市建设进程中,晋江注重推进绿化建设、推崇绿色出行、推动绿色田园风光,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上述负责人介绍。据了解,国家生态市、县、区,是由国家环保部授牌表彰,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市、县、区级行政区域的命名认可,是反映一个区域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的国家级金字招牌。背景延伸  2006年,晋江市确立了“生态立市”战略并开始生态市创建;  2013年1月,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  2014年11月,通过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  2015年11月,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组同意晋江市通过国家生态市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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