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加强兽医卫生工作 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2016-11-04   作者: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时间:2016-11-04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字号:  

中国农业信息网10月27日讯,20日,农业部发布《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就此专访了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于康震表示,作为国家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在充分征求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出台《规划》,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清晰描绘了“十三五”时期兽医事业发展的新蓝图,对于更好地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于康震指出,《规划》从高效管理生物性和化学性两种主要风险因子的需要出发,针对从养殖到屠宰的关键风险点做出了规定。在养殖环节,提出建立养殖场所兽医卫生风险分级制度,强化高风险动物饲养场所监管。实行畜禽免疫、投入品使用、调入调出、死亡及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的痕迹化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5年行动,科学治理滥用兽用抗菌药及生产经营使用非法兽药问题。在移动环节,强调加强畜禽贩运经纪人管理,推动实施基于监督管理和动物疫病监测的产地检疫出证制度,强化调出地“准出”与调入地“准入”联动监管,规范活畜禽跨地区流通行为。同时,向社会释放明确的信号,明确要出台检疫申报受理规范以及乳用动物健康标准,鼓励采取电子交易等方式,促进屠宰场与养殖场直接对接交易。在屠宰环节,要求出台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规范,推行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范制度和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此外,为防止病死畜禽流入“餐桌”或随意抛弃,《规划》要求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快形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和运营,促进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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