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合财政资金。市财政投入造福工程专项资金由原来的2000万元增加到4800万元,对贫困群众搬迁、安置点基础建设等方面补助持续提升。
二是整合部门项目资金。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把土地、水利、交通、民政、通讯等部门的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灾后重建、地质灾害点搬迁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资金捆绑起来,优先在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中实施。
三是整合平台资金。全市合计到位搬迁建房资金71219万元,占全省196710万元的36.21%。人均1万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和人均5000元专项建设基金均已由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拨付到各县(市、区)、经开区,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建房资金难问题。